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州交通运输局编制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州交通运输局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深化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局系统政务公开制度,以公开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
(一)做好重要政策措施的解读。2019年4月,呈请州政府印发《延边州落实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我局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要求,做到起草文件与经本单位负责人审定的解读材料一并起草、报送。为便于群众获取和了解工作推进相关情况,我局会同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公司吉林货运中心在州政府召开了我州运输结构调整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州运输结构调整有关情况,解答新闻媒体关于“铁路货运新政”等提问。
(二)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要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政府网站和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主动向社会依法公开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执法结果和权责清单等信息。局直属各执法单位办公场所、服务窗口设置了岗位信息牌,落实了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切实做到规范执法,依法行政。
(三)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积极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制定并通过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了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和事项清单,抽查结果一并进行了公开。通过各单位和客货运输站场的LED屏、印发宣传单、设置公告牌、面对面讲解等形式,积极向交通运输领域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宣传政策、法律法规。二是深化“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信息公开。围绕“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新任务新举措,按照“证照分离”、行政审批等制度改革,编制完成了我局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和办理工作流程。经梳理,我局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和权责清单包括行政许可16项、行政处罚138项、行政确认5项、行政强制19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检查9项、其他行政职权2项,并通过州政府行政审批系统予以公开。2019年办理行政许可事项407项,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424项。三是做好交通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根据重大建设项目公开主体责任分工,将我局交通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主动公开目录。2019年依法公开信息22条,主要是我州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相关招标或中标的公示公告。四是做好预决算公开。按要求公开2019年度部门预算和2018年度部门决算。预算情况,我局系统2019年汇总财政拨款收入为3276.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为1882.8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为1393.5万元。决算情况,我局系统汇总2018年度收入决算数为11106.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为11048.1万元,其他收入为58.39万元。2018年度支出决算数为16067.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48.2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114.0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5583.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2.11万元、其他支出200万元。
(四)做好行业公开回应。围绕社会、群众对交通运输行业热点问题做好回应,及时回应政策咨询、路况咨询、投诉举报等问题,积极解答群众关心的交通运输热点和难点。2019年通过州政府 12345 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办结49件,百姓热线办结9件,共承办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3件,均已按时办结,满意率达到100%。通过电话、网站、邮箱、手机客户端等多种形式回应公众关注交通运输行业热点问题、咨询等149件。
(五)做好政务公开保障工作。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局相关处室及局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局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和各成员的工作职责,建立了局办公室牵头,机关相关处室、局直各单位各负其责、分头落实的工作机制。印发了《延边州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全年政务公开的工作计划、任务目标、具体措施,其中包括重大交通建设项目、交通执法信息、重大决策部署、规范权力运行等内容,有效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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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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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95 |
+12 |
407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46 |
-222 |
424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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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0 |
-2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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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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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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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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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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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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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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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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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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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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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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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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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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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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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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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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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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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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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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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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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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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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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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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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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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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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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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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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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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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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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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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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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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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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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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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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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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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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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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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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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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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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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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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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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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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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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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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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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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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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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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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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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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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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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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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有效性、便民性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信息公开意识和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需要通过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等形式,切实提升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三是政务公开时效性还不够强。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信息公开质量还有待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力度,力争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重要政策解读等方面取得新突破,不断提升政务服务工作水平。一是进一步加大公开工作力度。扎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做好交通重点工程建设、运输服务、安全管理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二是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及时性和实效性。严格落实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做到更新及时,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三是围绕交通运输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继续重点推进社会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政务信息公开,促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和延伸。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