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交通运输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州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州交通运输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州委、州政府及省交通运输厅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围绕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交通高质量发展主线工作,聚焦“两确保一率先”等重点工作,秉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抓好主动公开、重点领域公开、依申请公开、提案议案办理等各项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
(一)组织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主要依托为州政府门户网站,我局严格按照州委、州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学习力度,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全面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一是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依据本级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对本级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等信息进行全面梳理,更新调整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经州政府审核,已确定保留权力217项(含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新增18项行政事项。清理全部非行政许可审批,精简10项审批流程。基于法律法规的修改,对现有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行动态管理,及时进行完善、补充、公布。开展对交通运输行业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清理后州本级保留6项,县级统一保留8项。以上事项均按照要求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推进落实政务“五公开”,严格按要求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结果及时在“双公示”平台公开。按年度及时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地方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吉林)提交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录入、公示抽查结果。三是加强交通重点项目建设信息公开。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均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和“延边州人民政府网站”等发布媒介免费提供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服务,允许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免费查阅及在线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并确保发布信息的数据电文严谨性、准确性,保证其不被篡改、不遗漏和可追溯,保证了延边州公路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公开度和透明度。2021年公开发布招投标信息12条。四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发布宣传信息。通过报纸、电视、微信公众号进行交通宣传18次,均符合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要求,无违规问题发生。五是及时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2021年,我局负责办理的人大建议12件,政协提案4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按时回复率100%,满意率100%,并已全部在州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发布。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提升本级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按标准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局直属系统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规范了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各相关处(室)的职责分工,明确各操作环节的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按文书样本规范答复,确保答复内容合法合规、准确严谨。依托州政府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围绕社会、群众对交通运输行业热点问题做好回应,及时回应政策咨询、路况咨询、投诉举报等问题,积极解答群众关心的交通运输热点和难点。2021年,接收信息公开申请5人(次),因事权原因,不予受理5人(次),均予以书面回复。通过州政府 “12345”热线服务平台办结111件,通过电话、网站、邮箱、手机客户端等多种形式回应公众关注交通运输行业热点问题、咨询等234件。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局党组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州委、州政府相关要求,印发了《延边州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延边州交通运输局政务信息工作制度》、《延边州交通运输局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完善了局直属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分工,建立起了以局办公室牵头,局相关处室、局直属各单位各负其责、分头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了任务目标、具体措施。同时,因领导和部分人员调整,重新调整了局直属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局直属各单位及局相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进一步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形成条线清晰、专人专办的组织管理机制,全力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始终把宣传教育、业务培训作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抓手,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我局按季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自查,检查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各项信息发布是否及时,并督促相关单位、处室立即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今年7月,对《州直各部门2020年度吉林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问题清单》进行逐条整改,形成了整改报告及具体措施,完成了整改工作;10月,我局组织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题学习会议,对《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培训,并对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整,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形成了职责分明、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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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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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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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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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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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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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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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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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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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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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4428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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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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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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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0 |
0 |
0 |
0 |
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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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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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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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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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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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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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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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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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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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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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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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5 |
0 |
0 |
0 |
0 |
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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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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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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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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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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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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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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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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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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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5 |
0 |
0 |
0 |
0 |
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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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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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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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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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州交通运输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和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一是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主动性、全面性和规范性。二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化管理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程序有待进一步细化。四是个别侧重点公开力度不够,政策解读、行业安全监督检查等方面还有待深化推进。
为此,我局将进一步规范信息审查工作,完善信息发布流程。本着谁起草谁负责的原则,将信息发布审查工作具体到处(室)、直属各单位和承办人,做到信息发布倒查有依据、有痕迹。结合日常业务学习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增强专业素养。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便利,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向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