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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4    点击数:

延边州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州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州交通运输局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着眼加快转变政府信息公开职能,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部门政策和行业管理服务更加公开透明,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

(一)组织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主要依托州政府门户网站,我局严格按照州委、州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不断加强学习力度,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流程,按照“依法、高效、便民”工作原则,不断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面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一是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依据本级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对本级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等信息进行全面梳理,更新调整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经州政府审核,已确定保留的226项权力中(含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2023年政务服务事项为34项,其中行政许可21项、行政确认6项、其他行政权力7项。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推进落实政务“五公开”,严格按要求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结果及时在“双公示”平台公开。按年度及时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地方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吉林)提交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录入、公示抽查结果。三是加强交通重点项目建设信息公开。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均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和“延边州人民政府网站”等发布媒介免费提供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服务,允许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免费查阅及在线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并确保发布信息的数据电文严谨性、准确性,保证其不被篡改、不遗漏和可追溯,保证了延边州公路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公开度和透明度。2023年主动公开发布招投标信息19条。四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发布宣传信息。通过微信公众号、LED宣传、悬挂宣传条幅等方式,全力做好交通宣传。在省交通运输厅微博、公众号、掌上延边、延边发布APP等新媒体发稿58篇,在吉林日报、吉林交通报发稿、延边日报(朝、汉文)、延边电视台等传统媒体发稿26篇。5.26”爱路日当天通过广泛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设立展架等方式开展爱路护路宣传,累计制作宣传册2400份,条幅8条,展架72个。五是及时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2023年,我局接收办理人大建议8件,政协提案3件,建议提案内容涉及规范快递、外卖等即时配送行业、县域开发开放路网建设、道路基础设施维修建设、完善公共交通运营等方面。全部按州政府办理时限要求办理答复,满意率达到100%,并得到了代表和委员的充分肯定。同时在州政务平台网站公开答复内容。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提升本级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严格控制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按标准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局直属系统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规范了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各相关处(室)的职责分工,明确各操作环节的工作要求,按文书样本规范答复,确保答复内容合法合规、准确严谨。依托州政府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围绕社会、群众对交通运输行业热点问题做好回应,及时回应政策咨询、路况咨询、投诉举报等问题,积极解答群众关心的交通运输热点和难点。通过政府“12345”热线服务平台服务办结137件,“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处理群众投诉、行业热点问题、咨询等1440件,办结率为100%,按时办结率为100%。积极宣传交通运输领域各项惠企政策,对符合政策标准或奖励补助条件的企业,协助申报资金,使政策落地落实,让企业得到实惠。2023年,公开道路运输领域信息27条。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局党组认真组织学习州委、州政府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局直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机制,以及各直属单位和局机关各处室承担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具体职责。按照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与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系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吉政数联字〔2023〕8号)要求,印发了《延边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的通知》,明确了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目标、具体措施,并将责任分解到局机关相关处室和局直各单位,要求各负其责,有效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并在州政府网站公开。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我局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落脚点,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自查,重点检查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各项信息发布是否及时,并督促相关直属单位、处室立即整改,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无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423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保密意识不强,落实能力欠缺,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内容的主动性、全面性、规范性和及时性还有待提高。三是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程序有待进一步细化,制度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四是政策解读、行业安全监督检查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为此,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多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内容、接受社会监督,要更加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定位,坚持示范引领,主动担当作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政府部门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