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方案》的要求,报告如下:
一、工作举措及成效
为了紧紧围绕建设“法治交通”目标,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局以提升交通队伍素质为基础,以规范执法行为为抓手,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不断加大交通运输系统制度建设、体制改革、执法监督和法律普及力度,为确保我州交通运输事业健康稳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不断完善法治思想素质培养
坚决贯彻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内容紧密相结合,一把局长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带头尊法、学法、用法、守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列为重要内容,专题研究有关问题,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专题会议等党组织生活中,认真研究部署。一是在全年的干部学习计划中安排了有关的学习内容;二是派遣公务员参加州委州政府组织的轮训,包括州政法委组织的相关法治讲座;三是要求全局在职人员要认真参加吉林干部网络学院学习时,优先选择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课程;四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全员参加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法治思想的学习视频培训。通过多方位多层次的深入学习,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思想建设,提高了法治素养,为进一步依法行政、合法施政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落实国、省、州有关法治政府建设部署情况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和《延边州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清单(2021-2025年)》的工作安排,我局根据省、州法治工作目标,结合交通运输法治工作实际,确定了2024年法治工作主要目标任务指标为:全面推进部门权责清单标准化建设,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加强交通运输规范化建设,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交通运输营商环境建设,在全州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整治行动。经过努力工作,深入推进了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步入轨道;权责清单标准化和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全面完成,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和推进“三项制度”工作取得长足进展。交通运输行业执法改革有力推进,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营商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充分发挥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领导小组的总揽统筹作用,落实《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实施方案》61项具体工作任务,将法治建设与交通运输中心工作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
(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情况
增强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依法依规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机制,落实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进一步加大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有关专家对审查工作的参与力度,有效发挥好智囊作用。全局上下养成了逢决策、决定、签订合同、协议必问法律顾问的工作习惯,遇有局党组会议、局班子办公会研究重大事项,必请法律顾问列席参会。全面推动政务公开建设,重大决定、决策在政府网站必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在网站公开,行使权力的结果在网站公开。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根据相关规定,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必须参加省交通运输部门或者政府法治部门组织的行政执法资格岗前培训,取得执法资格,申领行政执法证后才能上岗执法。二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健全交通运输法规体系。围绕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各项改革,做好新修订7部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的贯彻实施工作。组织对交通运输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中不适应新要求的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推动形成系统完备、相互衔接的交通运输法规体系。三是完善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制度。增强依法行政自觉性,理顺行政机关与群众之间的关系,对近三年来的行政合同进行审查是否履约到位,有效化解行政机关与群众、企业之间的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今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四是持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依法依规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主动服务支撑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切实把好审核责任关口。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起草部门应当在政务网站统一公开发布并在15日内依法向司法部门备案。
(五)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
一是持续落实综合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研究制定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领域行政检查、联合执法、重大案件查处、说理式执法、案卷评查、执法履职风险点6个方面的一系列制度规范,持续推动综合执法基础制度体系建设。持续优化“互联网+执法监管”系统功能,完善系统模块,积极推动执法系统全覆盖无死角应用。组织开展网上“执法创新案卷评查”活动,依托信息化手段提升案卷制作水平。二是组织开展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为重点,结合实际深入查找、整改普遍性问题、特有问题、新问题。聚焦“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硬化、执法粗暴、执法“寻租”等五个方面问题开展整治,推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相关执法突出问题有力有效解决,彰显法治力量,全面筑牢法治根基,实现常治长效。三是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开展合规改革试点,编制合规改革事项清单、编制发布合规指引、制定合规改革程序规则、建立合规整改程序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成果。坚持过罚相当,配合省厅修订《吉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吉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全面实施“首违不罚”制度,动态调整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免予行政强制“四张清单”。
(六)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情况
一是加强和规范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提高交通运输监管效能,组织落实交通运输行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和提升监管效能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方案各项工作任务,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开展风纪纠察等专项监督,全面推行说服教育、容缺执法等监管方式,促进市场主体依法经营。二是持续提升政务服务。加强政务服务事项及实施清单管理,组织实施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实现全省政务事项数据同源、标准统一、动态更新、联动管理。统筹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跨省通办”,扩大电子证照适用范围,深化信息互联共享,切实便企利民。三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认真办理人大、政协委员的提案和建议。据统计,今年共办理建议提案共6件,均按时答复代表和委员,满意率达100%。
(七)加强法治宣传,落实交通运输学法用法制度情况。
一是加强行业普法工作。继续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行业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行动,充分利用宪法宣传周、路政宣传月等活动载体,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行业氛围。二是丰富普法方式。构建交通运输普法宣传产品供给新模式,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打造普法精品内容。推行大普法工作格局,推进立法过程中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等形式,解读法律内涵,扩大社会参与。举办领导干部执法大讲堂、业务小讲堂,推动干部职工法治素养提升。在执法过程中加强普法宣传,推行说理式执法,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
二、存在问题
(一)对县市道路运输发展督导力度不够
对县市的重点发展目标只局限于按部就班完成当年工作任务,围绕重点打造道路运输品牌,支持行业发展方面抓手不足。目前我州出租车改革尚未全部完成,各县市改革方案制定不一,出租车改革推进相对迟缓,部分县市出租汽车行业一直未能走上规模化、集约化的发展道路。
信息化监管未充分利用新科技、新业态管理道路运输市场
目前我州运用GPS动态监控平台及“互联网+”道路运输系统、12345举报投诉平台进行信息网络监管。但从当前情况来看对智慧交通的推动工作相对迟缓,未将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与交通行业深度融合,未能提供实时交通数据下的交通运行与管理。
三、2025年工作打算
(一)持续提高政治站位。站在服务人民群众美好出行、服务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坚定信心、统筹谋划、高位推动、创新举措,全力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交通服务保障能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交通运输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持续提质重点领域改革。打造优质高效营商环境,健全完善交通运输法治体系,进一步推进行业治理体系现代化,抓好道路运输提质工程、省内异地约考、汽车维修数据综合应用等年度工作目标,持续督导县市充分利用“互联网+”道路运政服务系统、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等科技手段,进一步加大动态监控力度,确保目标任务落地落实、抓出实效。
(三)持续提档安全生产体系建设。加强行业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筑牢安全防线,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全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风险,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维护行业安全稳定大局,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保持行业发展安全稳定。
(四)完善执法考评机制和标准,加强监督和引导。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健全疏导服务体系,创新执法行为方式方法,采取谈谈心、说说理等柔性服务方式,弱化硬性管理。
(五)实施处理案件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不因处罚而处罚,对违法行为人做好后续的教育与纠错工作。以执法情况督查引导、提升执法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