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2011年度州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2-03-31    点击数:
 2011年,州民委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坚持高效、快捷、及时地做好政务信息报送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基本情况

    去年以来,我们按照深入贯彻落实《长吉图规划纲要》、“强基富民固边”工程,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民族工作主题,突出重点,强化措施,较好的完成了民族宗教信息上报工作。

(一)强化组织机构建设

按照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针对我委工作人员变动较大的实际,调整了州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吴学哲同志任组长,王连珠副主任任副组长,办公室范恩慧主任及各处处长为组员。州民委办公室为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责任处室,各处室指定专人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同时,明确了领导小组的职责和各业务处室的工作任务,实行目标管理,任务落实到人。各处室认真贯彻落实目标任务,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承办人,建立了相应的目标责任制,做到了单位有领导分管,工作有机构负责,责任有人承担。

(二)完善制度建设

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设,结合实际,组织完善了《州民委政府信息工作公开指南》、《州民委(宗教局)政务公开投诉举报制度》、《州民委行政效能监察制度》、《州民委政务公开责任制》、《州民委(宗教局)工作制度》等涉及政府信息工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检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运行轨道。

建立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具体工作流程,明确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发布程序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的流程、时限等,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公开申请的受理、办理工作。对到现场申请的,原则上要求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及时进行流转,并做好登记和签收工作。截至2011年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三)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按州政府统一要求,我们认真疏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对州民委的政府信息按由近及远、逐年归类的原则进行疏理。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确定了政府信息公开中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内容、受理机构、受理程序、公开方式、监督渠道等,为市民申请我委信息提供了详细的指引,保障市民和组织可以方便地得到有关的信息。同时在政府网站上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将办事时限、办事流程、办事结果等全部对外公开,规范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流程,落实了专人定期公开我委发布的涉及公共服务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文件,为单位和个人了解信息提供了平台。

(四)切实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

为了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积极营造实施《条例》的良好氛围,使全委人员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们把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与学习《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提纲》、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利用法制宣传日、“9.3宣传月”以及每周学习日,主动学习《条例》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重要意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目的、内容和要求,并下发了关于上报政府信息的相关要求。使全委人员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自觉学习,熟悉各项制度,把握文件的精神实质,把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融入到各项工作之中,提高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五)切实加强监督和考核

为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准确的公开,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我委成立了督查考核组。重点针对各处室上级有关任务完成情况,本年度工作开展情况。督查考核采取自查和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考核组不定期进行检查,年末与评先选优相结合,与个人提拔相结合,与年终奖励相结合,进一步调动了各处室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力的推进了政务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 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1年度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结合我委党建网站信息,共计产生各类文字信息和图片信息300余条,全部主动公开,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重要信息9条,机构设置类信息2条,其他信息近200余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主要包括了法律法规、工作方案、重要信息、工作动态、机构职责、监督举报、来信咨询等方面的内容。主动向社会公开此类信息,以多种手段宣传信息化和信息产业政策,极大地方便了群众、企业人员对政策的了解,对于帮助他们更好地把握党和国家的政策导向,更好地促进企业的发展。在便民服务上,通过网站开设便民问答专栏、信息公开指南及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说明、咨询投诉、办事指南等栏目。

(二) 公开形式

1.互联网。我们利用州政府办公室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将原先分散的信息、办事功能整合在一起,方便市民使用。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专栏下设政府信息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动态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栏目。企业和市民可在网上就关心的事项提出咨询,我委明确专人负责网上回复,确保及时、准确、快捷的回复网上公众咨询事项。

2、其他形式。我委还通过民委网站、民族宗教信息简报、延边日报、延边晨报、延边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1年度,我委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和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

四、咨询情况

我委2011年度共接受咨询200多次,咨询电话接听100多次,当面咨询接待40次。我委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近4万人次。    

五 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1年度,没有发生过针对我委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控)。     

六、主要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一) 主要问题

1. 对信息公开重要性认识需要进一步增强。由于报送信息渠道多,还存在对政务信息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问题,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有待于增强。

2. 信息公开方式需要进一步增加。进一步重视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适合社区、农村、及普通群众或没有电脑等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

3. 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民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计划以及惠民政策等方面内容需要进一步加强。

4、公开时效进一步加强。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在第一时间内进行公布。

(二)下一步打算

1. 提高认识,建设长效工作机制。高度重视信息公开相关内容和公开方式,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2. 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的梳理,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3、落实工作责任。积极与各处室沟通,落实责任,定期报送相关信息,推进政务公开。

4. 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

5、坚持绩效考核制度。将按照考核细则对完成信息工作情况进行奖惩,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延边州民委

0一二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