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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州民委(宗教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

发布日期:2019-02-26    点击数:
 2018年州民委(宗教局)

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三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11日起至201812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公园路2799号;邮编:133000;联系电话: 0433-2839003 ;电子邮箱ybzmwbgs@163.com)。  

     2018年,我委(局)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严格遵守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积极拓展公开渠道,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民族宗教工作不断创新发展。按照国务院《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州政府办公室有关要求,现将我委(局)2018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我委(局)信息公开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样,方便了群众对我委(局)工作进行监督。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8年,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条。其中,机构职能信息38条,公开文件信息8条,财政预决算信息3条,政务活动类信息7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本年度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本年度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本年度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及行政诉讼案件。

  (五)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我委(局)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将代表委员满意、群众满意作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办理建议提案,2018年完成1件涉及民族经济工作的政协提案答复工作,并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公开。

    二、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着力抓好落实政务“五公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我委(局)按照“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的原则,严格遵守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准确的公开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尤其是财政资金使用方面,政府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做到及时公开。自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以来,我委(局)已依法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政府部门的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委(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的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不能完全适应广大人民群众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基准,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改进不足,进一步健全制度、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努力使我委(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延边州民委(宗教局)

                            2018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