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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建设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09-01-01    点击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以及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省、州政府的工作要求,州建设局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由近及远、全面清理,分级编制、各负其责”的原则,认真清理了本部门政府信息,编制了《延边州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延边州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州政府门户网站(www.yanbian.gov.cn)进行了公开发布。

(一)建立健全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

州建设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列入局重要工作日程。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领导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具体承办局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牵头落实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处室予以配合。并且明确规定,主动公开信息必须在州政府门户网站(www.yanb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目和局门户网站(www.ybjs.gov.cn)上公开发布。  

(二)科学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州建设局组织人力物力,全面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的编制以及门户网站的维护工作。我们组织机关各处室站对涉及州建设局职能的各类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和梳理,凡是应当公开的事项,都列入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于200851日前编制出了《延边州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延边州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即时对外进行了公布,而且在实际工作中做到了产生一条即发布一条。

(三)逐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为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们结合实际,制定州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延州建字[200845号)、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州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及时更新与及时受理投诉举报工作的通知》(延州建字[200846号),进一步明确了公开内容和形式、组织机构与工作分工、公开程序、保障措施等,使州建设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步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运行轨道。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公开目录》内容保障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并及时向领导汇报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以防止各处室应公开发布的信息缺失和滞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截止20081231,在州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上主动公开信息共263条,在本局门户网站上共发布519条。

(二)公开的内容

州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上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9条,占11%;《政策法规》类信息180条,占68.4%;《行政权力》类信息30条,占11.4%;《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类信息4条,占1.5%;《重大政务及社会管理》类信息5条,占1.9%;《应急管理》类4条,占1.5%;《政务动态》类3条,1.1%;《规章制度》类2条,0.8%;《承诺事项》类1条,0.4%;《行政复议机构的办公地点和通讯方式》类1条,0.4%;《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情况》类3条,1.1

(三)公开的形式                        

1. 在州政府门户网站(www.yanb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目上公开发布263条政府信息。

2.在具体实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我们在本局门户网站《延边建设信息网》显眼的位置上,特意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与《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目链接,很好地方便了公众查找和利用政府公开信息。

3. 2008年在本局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政府信息共519条,其中,文件信息、资质审批信息等258条,招标、中标信息等261条。

4. 组织和协调各处室站有效利用局办公大楼一楼大屏幕发布各种信息。2008年在大屏幕上促进政务公开、便民利民的各种信息共发布58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州建设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请情况

2008年,州建设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8年,州建设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发生收费情况。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是建立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政府信息公开又是一项创新实践的工作。本年度州建设局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基础工作等方面做了一些实实在在的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望相比,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个别部门(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二是网上信息检索和互动功能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三
是信息更新还需要进一步及时。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努力并确实形成信息公开工作强大合力。二是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及时公开应当公开的信息,不断提升公开信息质量,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平台作用,设立“依申请公开专区”,同时,将公众关注度较高的信息发布到门户网站首页,使公众网上查阅、了解信息更加便捷。

 

             00九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