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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延边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0-03-24    点击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以及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省、州政府的工作要求,我局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由近及远、全面清理,分级编制、各负其责”的原则,认真梳理了本部门政府信息,及时修订更新发布了《延边州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延边州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州政府门户网站(www.yanbian.gov.cn)进行了公开发布。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办公室具体承担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推进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处室予以配合。主动公开信息必须在州政府门户网站(www.yanbian.gov.cn)“政务公开”栏目和局门户网站(www.ybjs.gov.cn)上公开发布。  

(二)科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政务公开办公室确定专人,明确分工,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及时更新以及门户网站维护等工作。并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既保障了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顺利公开,又确保了不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不被公开。对涉及我局职能的各类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清理,凡是应当公开的事项,都列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三)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设,结合实际,制定州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关于进一步做好州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及时更新与及时受理投诉举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公开内容和形式、组织机构与工作分工、公开程序、保障措施等,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进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运行轨道。政务公开办公室定期对《公开目录》内容保障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及时向领导汇报,以防止各处室应公开发布的信息缺失和滞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截止20091231日,在州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上主动公开信息共286条,2009年度主动公开23条,修改5条。在本局门户网站上2009年度共公开896条。

(二)公开的内容

在全部公开信息中,规范性文件类信息数85条;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类信息数10条;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类信息数92条;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类信息数0条;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类信息数5条;其他类信息数94条。

(三)公开的形式                         

1. 在州政府门户网站(www.yanbian.gov.cn)“政务公开”栏目上公开发布286条政府信息。

2.在具体实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在本局门户网站《延边建设信息网》显眼的位置上,特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与《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目链接,很好地方便了公众查找利用政府公开信息。

3. 2009年在本局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政府信息共896条,其中,文件信息、资质审批信息等275条,招标、中标信息等621条。

4. 组织和协调各处室站有效利用大屏幕。在大屏幕上促进政务公开、便民利民的各种信息共发布49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我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请情况

2009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发生收费情况。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是建立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政府信息公开又是一项创新实践的工作。本年度州建设局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基础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个别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二是网上信息检索和互动功能上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信息更新效率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针对上述问题,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努力形成信息公开工作强大合力。二是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应当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不断提升公开信息质量,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平台作用,设立“依申请公开专区”,同时,将公众关注度较高的信息发布到门户网站首页,使公众网上查阅、了解信息更加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