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延边州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年度工作报告。全文包括: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以及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省、州政府的工作要求,我局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由近及远、全面清理,分级编制、各负其责”的原则,认真清理了本部门政府信息,编制了《延边州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延边州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州政府门户网站(www.yanbian.gov.cn)进行了公开发布。同时,充分利用我局门户网站(延边投资网)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布。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
我局为贯彻好《条例》,成立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主任由关亚菲担任,成员包括办公室、法规处。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按照《条例》要求明确了信息公开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制定方案,规范了政府信息发布的制度,在门户网站(延边投资网)开设“政务信息专栏”,方便公众直接上网查询。
(二)科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1.工作部署和安排情况。
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推进、指导、协调工作,牵头编制州商务局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年度报告,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保密审查和监督。
局机关各处室负责各自业务范围内应公开信息的撰写、报审、申请受理工作。
局办公室负责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及编辑工作。
政策法规处负责政府信息的网上发布、更新工作。
2.学习、培训情况。
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组织局机关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准确理解、严格执行《条例》,参加了州政府组织的政务信息公开培训。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将实施《条例》与贯彻《行政许可法》相结合,与转变政府职能相结合,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结合,与信息化建设相结合。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与否。
3.清理政府信息、信息录入、及时发布等情况。
我局从2008年3月10日,开始编制州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利用省政府统一开发的“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软件”,对信息公开目录条目及具体内容进行了录入、校对和审核工作,并进行了保密审查,确保了公开的政府信息真实、准确。
(三)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在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过程中,严格按照各项制度抓好落实。制定了州商务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方案、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州商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管理办法(试行)、延边州商务局政府信息发布和保密审查制度、州商务局政务公开投诉举报制度、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截止2008年12月31日,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83条。
(二)公开的内容。
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州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机构职能类信息31条,占17%;政策法规类信息64条,占35.2%;行政权力类信息34条,占18.7%;行政事业性收费类信息(无);重大政务及社会管理类信息20条,占11%;应急管理类信息1条,占0.5%;政务动态类信息10条,占5.6%;规章制度类信息15条,占8.3%;承诺事项类信息1条,占0.5%;行政复议机构的办公地点和通讯方式类信息2条,占1.1%;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情况类信息4条,占2.1%;
我局延边投资网公布:综合信息320条,招商引资项目信息280条(包括:汉、韩、英、日四种语言各70项),政策法规35条,统计资料16条。
(三)公开的形式。
1.网上公开发布。
我局在州政府门户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2条。在我局延边投资网公开信息651条。
2.其他形式。
我局通过州政信息、延边商务、外企通讯等刊物发布信息5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部门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请情况
本部门未发生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请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本部门未发生收费和减免情况。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在主动公开方面,需开辟更多的渠道,采取丰富多彩的形式公开政府信息,增强服务功能。
(二)改进措施
一是要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及时更新州政府门户网站的《州商务局信息公开目录》和《州商务局信息公开指南》。同时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随时根据局机关工作重点和热点开设专题栏目,开发和完善互动栏目功能,完善网上咨询、建言等互动栏目的功能,使其更加便于用户使用。
二是要继续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接收社会监督与提供信息服务等方面的关系,提高工作效能,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