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2015年延边州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1-20    点击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以及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5年,我局按照州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贯彻《条例》,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我局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局长作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亲自抓,同时依托局机关办公室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并安排专人兼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联络协调工作,保障了政府信息工作的有效开展。我局将学习《条例》纳入到公务员培训计划,严格执行“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制度,在文件签发单上设置公开属性,所有生成信息均由拟稿人提出初步公开意见,办公室主任负责审核,有效避免当公开政府信息未公开情况的发生。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审查程序,明确保密审查职责并实行责任追究。相关处室及局属单位报送的信息先由分管处室领导初审,然后由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复审并提交分管局领导审核,再经本局保密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对社会公众予以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2015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29条。

  (二)公开的内容

  我局主动公开的229条政府信息中,政策法规类信息84条;涉及规划、计划及其完成情况的信息11条;涉及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的信息11条,机构职能类信息26条,其他信息97条。

(三)公开的形式

1.网上公开发布政府信息数97条。

2.通过政府公报或其他种类公报发布信息数(无)。

3.新闻发布会召开次数,发布信息数量(无)。

4.其他形式编发《延边司法行政简报》28期,每期35份;通过州司法局网站公布信息13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本部门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部门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本部门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请情况本部门未发生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请情况。

本部门未发生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请情况本部门未发生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请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本部门未发生收费和减免情况。

本部门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本部门未发生收费和减免情况。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主要工作要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及时更新州政府门户网站的《州司法局信息公开目录》和《州司法局信息公开指南》。同时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随时根据工作重点和热点开设专题栏目,开发和完善互动栏目功能,完善网上咨询等互动栏目的功能,使其更加便于用户使用。要加大工作力度,增强服务意识。积极宣传司法行政工作在促进延边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为全州司法行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氛围。要落实政务信息报送工作要求,做到真实、准确、及时。

 

 

延边州司法局

2016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