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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广电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3-01-23    点击数:
 2012年延边州广播电影电视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以及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2年,州广电局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我州广电工作实际,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社会、推动广电工作、促进和谐广电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为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重新调整,组成了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州广电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根据各有关处室职能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点,按公开内容明确了分工,落实了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理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二)统筹安排,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在全局性会议上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强调、部署。

(三)规范运作,及时进行公开。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起来,我局适时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按要求在州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同时,我局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对需要公开的事项还通过州广电局网站进行公开。

(四)整章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围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重点内容,建立健全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完善了《延边州广电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各项制度和办法,对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和要求等事项逐一进行了明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到目前为止共主动公开116条政府信息,全文电子化达100%。共分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行政权力、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重大政务及社会管理、应急管理、政务动态、规章制度、承诺事项、行政复议机构的办公地点和通讯方式、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情况、政府信息工作报告等十二大类别。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2年,我局未收到公众要求公开的申请。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2年,未发生针对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诉讼等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2012年,我局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收费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和网上办事,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许多不足,主要是对政府信息公开认识有待深化。目前,由于认识上、理解上的原因,致使具体行政行为与信息公开还存在不平衡、不同步的地方。

下一步我们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开展工作,以克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足,方便公众。一是强化各处(室)的主体作用。政府信息公开是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转变政府职能的需要,要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将信息主动公开。二是加大宣传,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知名度。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向社会各界宣传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信息。三是继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公开本局的政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