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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延边州新闻出版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3-03-29    点击数:
 2012年延边州新闻出版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编制。报告的数据统计期限自201211日起至20121231日止。

一、概述

2012年,延边州新闻出版深入贯彻落实印发的《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精神,按照《条例》要求,围绕新闻出版体制改革、产业发展和行业监管,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深度,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延边州新闻出版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延边州新闻出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其作为提高政府公信力,推进依法行政和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局领导多次作出批示,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统筹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为公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并把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机关绩效考核和民主评议范围。

(二)健全工作机制。

在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日趋健全和顺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结合更加紧密,信息公开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有效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1.加强政策规章的发布和解读。2012年,我局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加强了对新出台的新闻出版有关政策文件的发布和解读,加强了对产业发展、行业管理方面的意见、办法、规定和标准等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并从不同角度予以解读。

2.加强重点工作信息的发布。及时公开非时政类报刊改革、精品出版、数字出版、新闻出版走出去和新闻出版统计信息等重点工作信息。并通过局领导接受访谈的形式深度解读局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果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和采取的措施,方便社会和行业了解。

3.加强对涉及民生,社会和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发布。加强财务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局“三公经费”和预决算信息。对国家出版基金、重点工程资助项目方面的信息及时公开;加强对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的工作进展信息公开。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对重大工程及项目公开进行招投标并对中选单位进行公示;加强对人事信息的公开,对公务员考录、职称评审和教育培训等信息及时公开;加强对专项行动、专项治理结果等信息的发布。对“扫黄打非”、侵权盗版案件的查办,手机和淫秽色情网站的查处,打击“四假”。

(二)公开的形式。

1.通过州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

2.通过新闻发布会公开政府信息。

3.通过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和国办有关文件要求,按照《新闻出版总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管理规定》,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办理和回复,并做好相应的服务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延边州新闻出版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延边州新闻出版局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没有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工作改进

2012年,延边州新闻出版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还有待进一步系统化、科学化、常态化,信息资源有待进一步整合、共享、完善。2013年,延边州新闻出版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精神和《条例》要求,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主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意识,规范程序。

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无缝衔接,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

(二)优化栏目,完善功能。

围绕总署重点工作,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建设,进一步优化整合信息公开专栏公开项目的设置,使其更加科学、合理,功能更加完善,覆盖业务工作范围更广,方便公众查看、浏览和获取。

(三)加强沟通,监督保障。

加强机关各部门间工作的沟通与协调,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向前推进,信息公开水平不断得到提高。

 

 

 

 

 

 

 

 

 

延边州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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