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以及2014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4年,我局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积极稳妥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省、州政府的工作要求,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由近及远、全面清理,分级编制、各负其责”的总体原则,认真清理了本部门政府信息,不断充实和完善《延边州文化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延边州文化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州政府门户网站、州文化局网站、政务信息公开网等平台进行政务信息公开。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
我局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各处室及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分管副书记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落实,制订了工作计划,明确要求由局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各单位做好协同配合,把任务逐项分解下达到各处室、各单位,明确责任人,同时指派专人具体承办该项工作,做到了年初有安排,实施有措施,工作有总结,推进了工作的开展,确保了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科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科学合理编制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内容,并不断的更新完善,按政府规定时限,及时在政府公开网上予以公开发布。
(三)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为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正轨,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完善《延边州文化局信息公开制度》、《政务信息公开信息员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等规章制度,在工作中严格履行各级职责,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州文化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共公开政府信息513条。
(二)公开的内容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主要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开承诺、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文化活动开展及文化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等。
(三)公开的形式
2014年度,我系统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政务信息公开网、州政府门户网站、州文化局网站、局属有关单位网站和新闻媒体上发布,其中通过网站公布404条,其他方式公布109条。
三、本部门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本部门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五、本部门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六、2015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深入开展示范区创建工作,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总体水平。积极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扎实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实施公共文化机构理事会制度和建设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试点工作;通过与多部门联动和政策配套,推动资源集聚,形成合力,使创建规划和方案落到实处;继续深入开展文化志愿服务“边疆千里行”活动,让群众“按需点单”的方式享受文化成果,使全州优秀的文化资源走进基层,服务群众,进一步提高文化产品供给能力和供给质量;举办全州文艺精品巡演,组织全州各县、市文艺精品全州巡回演出。
(二)全力打造艺术精品,开拓演出市场。进一步打磨《放歌长白山》,继续开展旅游驻场演出,打造旅游文化品牌,大力推进延边歌舞团“走出去”。实施文化精品工程,创排中国朝鲜族大型音乐舞蹈诗剧,并搬上舞台;创排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国模范人物林松淑为原型的话剧《林松淑》,实现全州巡演,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加大力度,扎实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积极推进全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九个一”工程,提升管理和保护水平,认真组织开展秋夕项目传承活动和第十个文化遗产日活动,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和传承人队伍建设。做好图们磨盘村山城考古发掘工作,推进延吉边务督办公署旧址修缮工程。稳步开展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建立《延边文化艺术人才》档案。出版《中国朝鲜族文化遗产游记》。
(四)加强监管与规范,繁荣和发展文化市场。加大综合执法力度,严厉整治文化娱乐场所违法违规行为,打造健康和谐的文化市场环境。加快信息化建设,大力提升执法办案、技术监管、数据信息报送等网上处理能力。加大文化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监管力度,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应急演练活动。扎实开展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文化产业园区项目创建工作,提升文化产业发展层次。
延边州文化局
201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