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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延边州文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2-16    点击数:
 2015年延边州文化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以及2016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5年,州文化局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积极稳妥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省、州政府的工作要求,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由近及远、全面清理,分级编制、各负其责”的总体原则,不断充实和完善《延边州文化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延边州文化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州政府门户网站、州政府信息公开网、局网站等平台进行了公开发布。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

州文化局根据上级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领导小组,制订了工作计划和工作任务,并把各项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各处室、各单位,明确责任人,同时指派专人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和上报工作,做到了年初有计划、落实有措施、工作有总结,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科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认真修编了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内容,按政府规定时限,及时在政府公开网上予以公开发布。

(三)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为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正轨,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并完善了《延边州文化局信息公开制度》、《政务信息公开信息员制度》等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截至20151231日,州文化局共公开信息428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布164条,其他途径公布264条。

(二)公开的内容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有工作报告、年度工作情况及公开承诺等。

(三)公开的形式

2015年度,州文化局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州政府门户网站、州政府信息公开网、州文化局网站及报纸、广播电视、微信平台等途径发布。

三、本部门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本部门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五、本部门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六、2016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和《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深入实施《延边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和《延边州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服务标准》,推动各项基本公共文化政策、措施、标准落到实处,构建全州城乡均等、区域均等和特殊群体均等化体系。因地制宜,整合资源,加快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继续实施一批文化惠民工程,大力推进贫困村屯、边境村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提升贫困地区文化建设水平。努力扩大服务人群覆盖面,将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作为重点对象,量身打造文化服务产品,有效保障特殊群体基本文化权益。积极推进州、县(市)两级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建立联动机制,实现城乡一体化运行发展。制定出台《延边州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实施办法》,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长效机制。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文化供给,形成供给主体多元化、社会化格局。积极活跃基层文化生活,不断繁荣全州群众性音乐、舞蹈、曲艺、话剧、小品艺术,打造群众喜爱的文艺作品。创新发展城市文化广场、社区文化活动室以及农村文化大院等文化活动,搭建群众文化活动平台。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县(市)文化馆、图书馆以及乡镇综合文化站业务人员培训活动,提升基层文化队伍整体素质,打造自上而下的公共文化队伍人才培养平台。深入开展文化志愿服务“边疆千里行”、“文化惠民(农)直通车”等惠民活动。大力推进数字文化工程建设,加快建设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数字博物馆以及非遗数字化平台,构建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文化数字化服务网。加强统筹协调和过程管理,深入开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完成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验收任务。

    (二)推动文艺精品创作演出,促进艺术创作持续繁荣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自觉用讲话精神统领艺术创作、武装文艺工作者头脑、指导创作实践、提高创作质量,努力创作出一批集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于一体的精品力作。深入修改、精心打磨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和第十五届文化部文华奖参赛评选剧目,充分展示中国朝鲜族艺术创作和表演水平。围绕建党95周年、长征胜利80周年主题,认真组织开展各类创作及展示活动,大力弘扬长征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开展“送戏下乡”演出、高雅艺术进基层活动,推动延边歌舞团等各类艺术团体开展送戏进军营、进社区、进村屯、进学校、进工地、进福利机构公益性演出活动。加强文艺团体联系基层建设,组织专业文艺工作者到基层开展教、学、帮、带,不断完善“结对子、种文化”工作机制。加大文艺作品申报和扶持力度,用好、用活国家艺术基金和其他各类专项资金、基金,鼓励各类文艺团体和创作者开展艺术创作。

    (三)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提高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渤海遗址保护水平,做好渤海中京城遗址保护展示提升一期工程,加快推进“渤海中京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对外展示和开放进程。继续开展图们磨盘村山城考古发掘及山城一期维修工程,组织实施延吉边务督办公署旧址(戍边楼)修缮工程和延边边墙平峰山段抢险加固工程。完成可移动文物普查后续审核工作,编写普查工作报告。深入贯彻《延边州朝鲜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扎实推进非遗保护“九个一工程”,开展非遗传承基地和展示点评估和督导,加快建设完善的非遗项目保护体系、传承人队伍、传习所、生产性保护基地。积极扶持代表性传承人提高技艺,开展传习活动,做好国家、省州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加快构建非遗数据库,运用文字、录音、录像、多媒体等数字化方式对非遗代表性项目、濒危抢救性项目以及代表性传承人进行认定和记录。加强非遗项目生产性保护,推进衍生产品开发,扶持发展刀画、乐器制作、民俗餐饮等一批特色项目,扶持壮大敦化刀画有限公司、延吉民族乐器厂等一批龙头企业。以第十一个“文化遗产日”、“国家博物馆日”、“传统节日”为契机,认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遗产展示活动,广泛宣传文化遗产知识,增强广大群众保护和传承文化遗产的意识。不断提升博物馆展陈水平,增强博物馆展陈感染力,推进博物馆资源与学校、旅游相融合,扩大延边文化影响力。

(四)坚持繁荣监管并举,促进文化市场健康发展。按照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的要求,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坚持文明执法,不断优化行业发展环境。实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提升工程,通过举办业务培训、岗位练兵、技能比赛、联合办案、以案施训等方式,提升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推进文化市场平安建设,强化对文化娱乐、营业性演出、网络文化、美术品交易、古玩交易等重要领域文化市场执法,突出寒暑期、国庆、两节、两会等重要节点和学校周边网吧等重要场所的专项整治,着力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鼓励和支持有实力的企业以兼并重组、连锁联盟等方式,实现行业优化组合,形成联合品牌,以联营促规范、促转型,实现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以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为契机,努力把上网服务场所打造成适合不同人群,兼具上网服务、社交休闲、竞技娱乐、电子课堂、远程服务、电子商务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全程公共文化服务阵地,推进互联网上网服务业的转型升级。保持高压态势,积极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出版物、淫秽色情网站、侵权盗版和非法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行为。大力推进游艺娱乐场所规范化建设,严格经营场所审批标准,依法使用正版软件,建立积极向上、和谐健康的文化市场环境。

   (五)注重融合发展,推动文化产业提质增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加快构建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科技含量高、富有创意、竞争力强的现代文化产业发展体系。强化重点行业带动效益,通过深化演艺业、工艺美术业(刀画、根雕)、互联网上网服务业的改革,推动我州文化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既加快改造提升传统文化产业,又大力扶持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推进文化产业规模化发展,培育新的增长点。挖掘发展潜力,积极促进文化与旅游、科技、农业、体育、城镇化的融合发展,大力推进文化与“互联网+”的深入融合,提升数字文化产业发展水平。大力发展高铁沿线、重要旅游景点(区)的文化演艺、文化观光产业,深入推进文化与旅游的融合发展。加强对小微文化企业和特色文化产业的扶持引导,扶持发展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企业和项目。深化文化金融合作,引导更多社会资金、生产要素向文化产业转移。加大文化产业项目推介力度,积极组织参加“深圳文博会”、“东北文博会”等文化产业交流展示活动。

    (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增强文化发展活力。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督,做到权力下放、监管跟上、服务提升。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推动科学民主决策。加强文化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建设,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提升文化工作社会化水平。深化文化事业单位改革,继续推动博物馆、图书馆、群艺馆(文化馆)组建理事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加快建立责任明确、行为规范、富有效率、服务优良的运行机制。深入推进国有文化演出单位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完善考核机制,建立富有生机和活力的经营管理机制。

   (七)强化服务保障建设,提供文化改革发展有力支撑。深入实施“人才兴文”战略,在全系统组织开展分级分层分岗位培训活动,重点抓好文化馆、乡镇文化站等基层文化干部和演艺人才、文博人才等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文化干部人才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组织实施“三区”文化工作者专项行动,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紧紧围绕省、州脱贫攻坚战的总体安排,努力争取加大财政投入,改善文化设施条件,重点强化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增强公共文化场馆(站、室)免费开放能力。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大力推进“四化融合”、“三位一体”安全生产监管防控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强化第一责任人责任。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管理,逐级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强化隐患排查整改,完善硬件设施。加强应急演练,完善应急预案,保持全系统安全生产良好态势。

   (八)加强作风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认真抓好理论中心组学习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党内民主制度。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强化第一责任人责任。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风险排查,注重和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整改纠正,防止小错酿大错,走向违法。强化权力运行的管理和监督,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加大对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的监督,重大问题决策、大额资金使用、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等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进一步完善民主集中制、政府采购制、审签制等规章制度,确保权力运行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强化专项资金监督管理,严格规范专项资金使用,抓好跟踪问效,坚决杜绝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现象。加强廉政警示教育,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不懈地反对“四风”,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延边州文化局

                             2016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