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2012年度延边州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3-03-03    点击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省、州政府的工作要求,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由近及远、全面清理,分级编制、各负其责”的原则,认真梳理了本部门政府信息,及时在州政府门户网站(www.yanbian.gov.cn)和州水利局网站、州水利局党建网站进行了公开发布。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

为加强对州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信息录入的及时、准确、真实性,根据局领导调整情况及时调整州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在行政办公室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职责,配备兼职人员,规范工作流程,重新设计制作公开载体(延边州水利局网站),做好了局政府公开信息工作。

(二)科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根据州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的工作部署,局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及时修订更新了州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加强学习和培训工作,组织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信息编制培训班,并清理州水利局政府信息,经领导小组审核,及时录入信息和发布信息。

(三)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延边州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基础上,制定了《州水利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原则和流程、时限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截止20121231日,州水利局主动公开180余条政府信息。

(二)公开的内容

全部公开信息中,主要是政策法规类信息和行政权力类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类、政务动态类信息、规章制度类等信息。

(三)公开的形式

局政府信息的公开主要是通过州政府门户网站、州水利局网站、党建网公开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部门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请情况

本部门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

2012年发生3起民事诉讼案件,通过法院判决皆胜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认识上还在待于提高;二是平时未能及时上传最新信息,也未能及时删除已废止项目。

今后,我们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学习和培训,及时更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