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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粮食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3-22    点击数:
 延边州粮食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以及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省、州政府的工作要求,州粮食局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由近及远、全面清理,分级编制、各负其责”的原则,认真清理了本部门政府信息,编制了《延边州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延边州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州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发布。

(一)建立健全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

州粮食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将其列入局内重要工作日程。由局办公室具体承办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相关处室予以配合。并且明确规定,主动公开信息必须在州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目和局门户网站(www.ybzlsj.com)上公开发布。

(二)科学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我局组织人力物力,全面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的编制以及门户网站的维护工作。要求各处室对涉及州粮食局职能的各类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和梳理,凡是应当公开的事项,都列入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修改编制出了《延边州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延边州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对外进行了公布,而且在实际工作中做到了产生一条即发布一条。

(三)逐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为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公开内容和形式、组织机构与工作分工、公开程序、保障措施等,使州粮食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步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运行轨道。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公开目录》内容保障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并及时向领导汇报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以防止各处室应公开发布的信息缺失和滞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截止20151231日, 在州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上主动公开信息共70条信息。

(二)公开的内容

2015年,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1条,粮食收购、安全生产等各类主动公开信息69条。

(三)公开的形式

1. 在州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目上公开发布70条政府信息。

2.在具体实施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我们在本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显著位置上,特意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与《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目链接,很好地方便了公众查找和利用政府公开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州粮食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请情况

2015年,州粮食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州粮食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发生收费情况。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是建立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政府信息公开又是一项创新实践的工作。本年度州粮食局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基础工作等方面做了一些实实在在的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望相比,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2015年我们将要开展的工作是完善信息网络建设。

1.我们及时对网上内容进行更新,并对州粮食局内部处室上报的信息及时上网,使信息量大增。全州一些重大粮食政策等都能及时在网上发布。

2. 根据州政府文件“关于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收集资料,将我局基本概况及职能,内设机构、工作规则、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许可审批、五年发展规划、专项规划、重大项目实施情况、扶贫、教育、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时上传州政府网站。

 

 

 

 

0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