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4-03-20    点击数:
 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由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编制。本报告总结了2013年度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过程中面向社会公众发布安全生产信息的情况。全文包括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安全生产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安全生产信息办理情况和2014年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工作思路等四部分。

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1311日起,至2013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延吉市公园路2799号;邮编:130002;电话:04332821322)。

一、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201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加大依法治理和深化“打非治违”信息公开力度,有序推进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应对处置信息和事故调查报告以及安全生产预警、预报和预防信息公开等重点工作。积极主动发布安全生产重大新闻事件、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准确回应社会舆论中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热点和疑点问题,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提升了安全生产信息公开的吸引力、感召力和影响力,较好地维护了安全生产监管系统的政府公信力,为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切实形成全社会重视、支持安全生产工作营造了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主动公开安全生产信息情况

我局发布安全生产信息主要有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和印发《安全生产简报》三种途径,同时通过主流媒体等其他方式发布安全生产相关信息。

1.政府网站。2013年,我局通过政府网站共发布安全生产信息507条(其中,我局网站发布信息146条,省局网站发布信息253条,州政府网站发布信息108条),发布公文公告信息3条。

2.《简报》。2013年,我局共编辑出版《简报》39期,各期《简报》电子版全文均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

3.其他方式。2013年,我局在《吉林日报》、吉林人民广播电台等省级媒体共宣传我州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开展情况23次,州内主流媒体共宣传隐患排查整改工作319条。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暴雨季节,我局共向企业发布了3次预警信息,及时撤出井下作业人员,避免了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在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改行动中,将排查出的3项重大隐患及时落实县市政府挂牌督办,并将结果通过新闻媒体公布。同时对37处疑似重大隐患和107处重大危险源也落实了责任人、资金、时限,限期整改到位。完善群众举报机制。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设立安全隐患群众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累计接到360起,立案32起,结案32起。并在全州范围内聘请100名安全生产义务监督员。

三、依申请公开安全生产信息办理情况

2013年,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方面的情况。

四、2014年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工作思路

2014年,我局将在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引下,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以推动坚守红线,强化责任,注重预防、狠抓治本,依法治理、夯实基础为重点,加大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力度,促进全州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搞好宣传教育,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法。二是继续加强制度建设。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总局和省州政府有关要求,进一步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三是继续完善网站功能。进一步加强信息资源整合,拓展网站信息服务和网上办事功能,真正达到方便人民群众办事的目的。四是不断理顺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职责,及时指导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对各类政务信息及时清理和更新,严格按照规定要求予以公开。强化监督检查,对应公开而不公开、内容不实、违反程序和时限规定等行为,一律严肃处理。五是不断畅通公开渠道。加强调研和分析,了解社情民意,及时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和焦点问题,以便民利民为根本宗旨,在不违反保密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不断满足群众需求,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