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级政务服务和数字建设管理局《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函》(吉政数办函〔2018〕27号)的要求编制。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延边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拨打0433-2821322,与工作人员联系。
一、概述
2018年,我局认真落实《条例》,积极组织推动《延边州政务公开实施办法(试行)》(延州办发〔2018〕15号)、《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州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延州政办函〔2018〕22号),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中心大局,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加强回应解读,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有了较大提升,全面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的公开。
2018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提出了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州的要求,我局下发了《2018年延边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各重点领域的牵头处室,规范了重点领域栏目建设的程序和内容,加强监督与考核,有力地推动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的公开。
(二)做好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工作。
为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我局对相关的规范性文件配备了解读文件,在州安监局门户网站设置政策解读专栏,还充分借助新媒体,注重运用图标图解等准确、生动、易懂、易传播的形式展示。解读的重点包括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惠民利民举措等。
(三)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建设。
根据国办《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和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实施,依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了政务公开事项,以条目形式逐项细化分类,明确了事项名称、权力类型等内容;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明确每个事项的公开内容、责任主体、规定时限、公开方式、公开程度等要素,汇总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的流程,围绕转变政府职能和全面推进“五公开”的要求,建立完善全链条、无缝隙的制度规范和工作流程;完善政务公开方式,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
(四)夯实经常性基础工作。
建立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机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规范性文件及其备案目录,全面标注以公开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在工作程序上,严格遵循受理申请、咨询主办部门、拟定答复意见、领导签发等程序进行。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局绩效考核范围。建立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制定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通过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在职培训等方式,增强培训人员的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决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
2018年,州安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80条,全部实现电子化。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0条,制发规范性文件48条,占总数的7.06%。
(二)主动公开方式
在2018年主动公开的680条政府信息中,通过公报公开0条,占总数的0%;通过网站公开157条,占总数的23.09%;通过微博公开0条,占总数的0%;通过微信公开377条,占总数的55.44%;通过其他方式公开98条,占总数的14.41%。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州安监局收到申请数0件,申请办结数0件,申请答复数0件。
2018年州安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未收费。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州安监局未受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与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涉及民生的信息还没有得到全面公开,公开方式仍需要进一步拓展;二是少数处室对信息公开工作还不够重视,公开意识不强,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个别存在习惯性的保守倾向;三是少数处室网站信息公开不规范,政策解读时效性不强,解读内容质量不高等。针对这些问题,2019年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全方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财政资金、涉及民生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增强解读效果,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使之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需求。
二是继续抓好信息公开载体建设。重点规范政府网站的信息公开,使网站信息公开更加及时,查询更加方便;加大政务微信的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妥善回应公众关切。
三是抓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提升信息公开人员素质。重点加强对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例分析,细化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解读,推动受训人员转变公开理念,拓展公开思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七、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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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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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延边州安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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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8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48 |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57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77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8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19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8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11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4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5 |
延边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