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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应急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8    点击数:
   延边州应急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延边州应急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若对本报告有疑问,请直接与延边州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延吉市河南街天池路2188号;邮编:133000;联系电话:0433-2821322;电子邮箱:ybzyjgljbgs@163.com,传真0433-2860252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州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应急管理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进一步加强领导,细化标准规范内容,完善平台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充分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更加全面。一是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拓宽。通过厅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微信、延边日报、晨报、延边电视台等媒体,主动发布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相关信息,2021年,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92条,新媒体播发信息2800条。召开安全生产会议12次,并邀请专家、媒体等列席我局组织召开的会议6次。二是政策解读力度不断加大。全年,发布政策文件共28件。综合运用媒体宣传、政策解读、一图读懂等多种形式解读,便于公众理解。三是公众互动形式不断丰富。全年共举办新闻发布会2次,举办“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序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广泛邀请公众参与,普及安全知识,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意识。

  (二)制度建设更加细化。制订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将信息进行分类细化,使栏目内容更加清晰合理,便捷公民查询;抓好安全生产、救灾等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年度报告,将年报作为重要的基础性政府信息的公开,尤其重视年度数据的公开。通过形成制度化的管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

  (三)信息管理更加有序。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延边州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安排1人专职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二是积极部署工作。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制定了《延边州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同时制定了《延边州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三是优化机制建设。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要求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公开。完善疑难件办理会商机制。加强与法制部门、法律顾问及相关部门的会商,提高答复的规范性和精准度。

  (四)平台建设更加完善。调整网站栏目设置,进一步完善平台搜索、咨询等功能,重新优化政务公开栏目,先后在网站和新媒体开设了防汛抗旱、防灾减灾救灾等专题。充分发挥微信、报纸、电视台等新媒体作用,目前,微信号用户数4572人,阅读量最多可达到4万次

  (五)监督保障更加有力。一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解到各处室、单位,并明确负责人。二是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举办延边州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培训会,邀请专家对政务公开工作授课,并根据工作职能,联合举办涉及政务公开内容的行政执法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13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信息公开广度、深度和时效性与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有差距;信息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文字形式公开较多,图片、视频形式公开较少。

  下步,将牢固树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理念,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想群众之所想、干群众之所盼,以实际行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需求。一是重点抓好政策解读、自然灾害预警、应急响应等方面信息公开工作,普及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相关知识,提升全社会安全防范能力。二是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的主渠道作用,运用数字解析、图表解析、音频视频等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度和影响力。三是加大培训力度。通过举办培训、组织讲座、专家点评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全系统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增强政策把握、解疑释惑和舆论回应引导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