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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延边州林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08-01-01    点击数:
 2008年延边州林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以及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务信息公工作,根据省、州政府的工作要求,我局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由近及远,全面清理。分级编制、各负其责”的原则,认真清理了本部门政府信息,编制了《延边州林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延边州林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州政府门户网站(www.yanbian.gov.cn)进行了公开发布。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
  我局为贯彻好《条例》,成立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主任由局长办公室主任王志康担任,成员包括办公室、林政资源处、林政稽查处、地方林业处等部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按照《条例》要求明确了信息公开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制定方案,规范了政府信息发布的制度。
  (二)科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1.工作部署和安排情况。
  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推进、指导、协调工作,牵头编制州林管局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年度报告,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保密审查和监督。机关各处室负责各自业务范围内应公开信息的撰写、报审、申请受理工作。局长办公室负责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编辑及网上发布、更新工作。
  2.学习、培训情况。
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组织局机关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准确理解、严格执行《条例》,参加了州政府组织的政务信息公开培训。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将实施《条例》与贯彻《行政许可法》相结合,与转变政府职能相结合,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结合,与信息化建设相结合。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与否。
     3.清理政府信息、信息录入、及时发布等情况。
  2008年3月1日起,开始编制州林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利用省政府统一开发的“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软件”,对信息公开目录条目及具体内容进行了录入、校对和审核工作,并进行了保密审查,确保了公开的政府信息真实、准确。
  (三)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在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过程中,严格按照各项制度抓好落实。制定了州林管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和保密审查制度、政务公开投诉举报制度、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截止2008年12月31日,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1条。
  (二)公开的内容
     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州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机构职能类信息5条,政策法规类信息41条,行政权力类信息169条,行政事业性收费类信息6条;重大政务及社会管理类信息9条,应急管理类信息13条,政务动态类信息7条,规章制度类信息13条,承诺事项类信息1条,行政复议机构的办公地点和通讯方式类信息1条,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情况类信息3条。
     (三)公开的形式。
  1.网上公开发布。
  我局在州政府门户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部门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请情况
  本部门未发生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请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本部门未发生收费和减免情况。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在主动公开方面,需开辟更多的渠道,采取丰富多彩的形式公开政府信息,增强服务功能。
  (二)改进措施
      一是要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及时更新州政府门户网站的《州林管局信息公开目录》和《州林管局信息公开指南》。
       二是要继续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接收社会监督与提供信息服务等方面的关系,提高工作效能,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