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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林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3-15    点击数:
 延边州林管局2017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以及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 基本工作情况

2017年,我局紧紧围绕省、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点,认真落实《吉林省委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吉办发[2016]43号)及《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延州政办函[2017]15号)要求,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不断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切实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我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并安排专人兼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联络协调工作,保障了政府信息工作的有效开展。按照《条例》规定,严格执行“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制度,在文件签发单上设置公开属性,所有生成信息均由拟稿人提出初步公开意见,办公室主任负责审核,有效避免当公开政府信息未公开情况的发生。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审查程序,明确保密审查职责并实行责任追究。相关处室报送的信息先由分管处室领导初审,然后由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审并提交分管局领导审核,再经本局保密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对社会公众予以公开。

我局从年初开始,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过时信息进行清理,对信息公开目录及具体内容进行了录入、校对和审核工作,并进行了保密审查,确保了公开的政府信息真实、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州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要求,我局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现将2013年至2017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公布如下: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也未发生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收费情况。

四、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本部门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本部门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虽然做了全面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公众的期待和要求相比还有差距。下一步,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能力和水平,为广大服务对象做好政府信息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改进措施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及时更新州政府门户网站内容;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实效性。

 

延边州林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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