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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环保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3-22    点击数:
 州环保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16年,延边州环保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国务院、吉林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较好地发挥了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加强组织领导。延边州环保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在相关会议上要求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对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明确牵头部门、工作内容、具体要求和进度安排,加强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领域信息公开;定期考核各项工作的进展和完成情况。

(二)突出重点领域公开。在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情况中,我局主要涉及项目审批环节。一是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均集中在州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受理、办理,没有体外循环现象。二是进入州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合法有效,州政府公告的行政审批事项都清理到位。三是已将行政审批事项、审批部门、审批程序、审批标准时限和审批结果等内容在部门网站和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如实公布。按要求配置了标准审批流程,逐环节、逐岗位明确了办理时限和责任人,最大限度减少窗口工作人员在行政审批上的自由裁量权。在推进环保信息公开中,我局加大城市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公开力度,推动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具体工作中我们做到。同时,我局实行月度汇报制,每月以处室为单位,汇报上个月的工作完成情况和下一个月的工作计划,同时推行政务公开和党务公开,要求各处室所有事项都需在月度汇报上公开,做到所有决策阳光透明。同时,定期向社会公开环保的各项工作信息,制定的相关实施方案和法规政策等文件,完善环保网站建设,加强微信等环保便民平台建设,有效提高公众对环保局工作的监督。

(三)开展实务培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及时组织全局信息员,参与全州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同时,抓紧健全领导体制、明确工作机构、落实人员责任,推动全州各级行政机关深入调查研究,积累典型案例,总结实践经验,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学性。截至2016年末,共召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8次,举办各类培训班8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通过政务公开网络上传信息150余条。主动公开信息中,公开规范性文件数为70余条,占50%。在公开渠道方面,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60条,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60条。在回应政府信息解读方面,全年参与全州共举办新闻发布会5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无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2016年,全局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收费。

六、2017年工作安排

2017年,我局将继续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施政的基本制度,遵照《条例》要求全面、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使群众了解政府做什么、怎么做,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理顺机制,明确工作机构,丰富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创新公开形式,加强制度规范,加快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着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规范性文件发布,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二)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水平。积极运用信息技术,逐步优化政府网站建设,加强信息发布和内容建设。加强新媒体和新技术的运用,及时推出符合公众需求的政务服务。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依申请公开系统和意见箱。

(三)加大信息公开监督指导力度。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评,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举报调查处理机制,充分发挥公众的外部监督作用。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重点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能力和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

总之,虽然在政务公开上我们做了很多工作,但还存在局内网络有待改善、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在今后工作中,我们会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确保完成下一年度各项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