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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延边州社会保险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1-03-09    点击数:
 2010年延边州社会保险局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以及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省、州政府的工作要求,我局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由近及远、全面清理、分级编制、各负其责”的原则,认真清理了本部门政府信息,编制了《延边州社会保险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延边州社会保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州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发布。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

延边州社会保险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成立了由徐文峰局长任组长,马凤君、安青山、许美仙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确定局办公室具体承担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组织编制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制订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局纪检监察室负责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投诉;其它各相关处(室)结合本处(室)业务职责范围予以配合。形成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局办公室牵头主抓、纪检监察室监督检查、其它各处(室)各负其责积极予以配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科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1专题研究,全面安排和部署

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中央、省、州有关信息公开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编制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等有关工作。同时,在人员、经费、办公设备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进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运行轨道

2积极宣传,开展学习和培训

局机关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条例》知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义、要求、运作方式作了具体讲述,增强了机关同志自觉公开的意识。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局领导十分重视,选派具体承办人员参加州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举办的培训班,接受业务指导,确保按要求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认真清理,及时录入和发布

按照《州人民政府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延州政函[2010]8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局组织人员对2003年以来产生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清理,在此基础上编制了延边州社会保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局公开指南,明确了本局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程序、监督方式及程序等内容;局公开目录,共涉及6大类,产生信息目录69条。通过对指南及目录具体内容的录入、校对、审核、保密审查,保证了政府信息的真实、准确。经州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批准,及时在州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

(三)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延边州社会保险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设,结合实际,组织制定各项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程序,完善政府信息的审核机制、建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监督检查制度建立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具体工作流程,明确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发布程序及时限等,确保政府信息发布和公开申请的受理、办理工作规范、有序,有效的保证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截止20101231日,本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为69条。

(二)  公开的内容

在全部公开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2条,占17.4%;政策法规类信息40条,占58%;重大政务及社会管理类信息4条,占5.8%;政务动态类信息5条,占7.2%;规章制度类信息7条,占10.2%;承诺事项类信息1条,占1.4%

(三)  公开的形式

1.网上公开发布政府信息数量

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信息69条。

2.通过集中办公或社会公共场所对外发放纸制信息的种类和数量

通过州档案局征集利用部门对外发放纸制政策法规类信息14条。

3.全年召开新闻发布会次数,发布信息数量。信息发布的主要内容和范围。(本部门未召开新闻发布会)

4.其他形式。(本部门未以其他形式公开发布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本部门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请情况(本部门未发生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请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本部门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六、2011年主要工作

一是强化扩面征缴,确保“两金”发放。扩面征缴工作的重点仍然是解决好民营企业、新建企业、服务行业、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新招聘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改制分流人员以及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参保问题,要做到多措并举,应保尽保。最大限度用足用好各项优惠政策,促进解除劳动关系人员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做到应接尽接。同时重点加强对县(市)大型企业基数核查工作,保证足额缴费,做到应收尽收。此外,还要加快推进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应缴失业保险费纳入财政预算工作。

二是全力扩大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覆盖范围。通过国家导向,结合省局“十百千”示范工程实施意见,稳步扩大国家试点规模,已经开展自费试点的县(市)要由点及面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力争在辖区内大范围推广。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确保在参保登记、缴费记录、账户管理等方面综合配套、完整统一。整合乡镇经办平台资源,建立“村、乡镇、社保、人社、银行”五位一体的经办格局。进一步完善新农保经办管理服务,保证新农保经办信息系统的全面应用,加强农保个人账户管理和基金财务管理,健全并严格执行内部控制机制、基金监管机制和相关管理制度,确保基金安全。研究方便农民缴费和领取待遇的工作措施,简化经办手续,实现便民服务。

三是继续规范基础管理工作。继续开展基金管理和业务经办大检查,对县(市)基金管理和经办服务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检查,进一步健全基础工作,规范业务经办,推动县(市)工作平衡开展,促进基金和经办管理水平的稳步提升。全面落实内控机制。在统一内控办法的前提下,将内控机制的落实纳入到县(市)年度考核管理细则中,保证内控机制覆盖到业务的各个环节、经办部门和所有人员,实现内控机制落实的长效化和制度化。

四是扎实落实各项助保政策。今年,厂办大集体和五七家属工参加养老保险的工作已经正式启动,县(市)要认真落实好省局的部署。此外,认真研究探索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办法,以和龙市、敦化市为试点推进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并逐步在全州推开。同时积极研究统筹城乡各项社会保障制度之间的衔接办法,消除劳动力流动政策性障碍。

 

 

 

二○一一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