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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延边州社会保险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3-03-27    点击数:
 2012年延边州社会保险局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以及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省、州政府的工作要求,我局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由近及远、全面清理、分级编制、各负其责”的原则,认真清理了本部门政府信息,编制了《延边州社会保险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延边州社会保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州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发布。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

延边州社会保险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成立了由徐文峰局长任组长,马凤君、安青山、许美仙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确定局办公室具体承担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组织编制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制订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局纪检监察室负责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投诉;其它各相关处(室)结合本处(室)业务职责范围予以配合。形成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局办公室牵头主抓、纪检监察室监督检查、其它各处(室)各负其责积极予以配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科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1.专题研究,全面安排和部署。

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认真学习中央、省、州有关信息公开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编制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等有关工作。同时,在人员、经费、办公设备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进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运行轨道

2积极宣传,开展学习和培训。

局机关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条例》知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义、要求、运作方式作了具体讲述,增强了机关同志自觉公开的意识。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局领导十分重视,选派具体承办人员参加州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举办的培训班,接受业务指导,确保按要求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认真清理,及时录入和发布。

按照《州人民政府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延州政函[2010]8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局组织人员对2003年以来产生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清理,在此基础上编制了延边州社会保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局公开指南,明确了本局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程序、监督方式及程序等内容;局公开目录,共涉及6大类,产生信息目录72条。通过对指南及目录具体内容的录入、校对、审核、保密审查,保证了政府信息的真实、准确。经州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批准,及时在州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

(三)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延边州社会保险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设,结合实际,组织制定各项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程序,完善政府信息的审核机制、建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监督检查制度建立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具体工作流程,明确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发布程序及时限等,确保政府信息发布和公开申请的受理、办理工作规范、有序,有效的保证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截至20121231日,本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为72条。

(二)  公开的内容

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当前百姓关注的热点、焦点,围绕“五七家属工”、离退休人员提高待遇、社会保险补贴差额缴拨等工作重点,整理形成通俗易懂的材料上传。2012年,在全部公开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5条,占20.8%;政策法规类信息40条,占55.6%;重大政务及社会管理类信息4条,占5.6%;政务动态类信息5条,占6.9%;规章制度类信息7条,占9.7%;承诺事项类信息1条,占1.4%

(三)  公开的形式

1.网上公开发布政府信息数量。

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信息72条。

2.通过互联网络对外发布信息。

我局开发建设了延边州社会保险局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政策信息及工作动态。网站为各县(市)预留了相应的栏目信息,各县(市)利用这个门户网站,积极上报相关信息,发布广大参保人员关注的社会保险信息。

3.全年召开新闻发布会次数,发布信息数量。信息发布的主要内容和范围。(本部门未召开新闻发布会)

4.其他形式。(本部门未以其他形式公开发布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本部门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请情况(本部门未发生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请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本部门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六、2013年主要工作

(一)创新推进扩面征缴工作。

2013年扩面征缴任务繁重,保发放压力巨大,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结合全州的实际,以提高扩面征缴总量为目标,切实提升内生动力,增强抗风险能力。继续扎实落实好各项助保政策,拉动缴费。研究清理企业历史欠费的办法,加大清理力度,从根本上解决陈欠问题。此外加强执法监察工作,规范各类用人单位据实申报参保人数和缴费基数,特别是要加强对大型企业基数的实地核查力度,县(市)实地稽核率要达到100%

(二)加快完善城乡社会保险体系。

进一步扩大城乡居保覆盖面,实现广覆盖向全覆盖过渡。继续深入推进“城乡居保十百千”示范工程建设,力争完成三年总目标,并积极组织已达标示范单位开展回头看活动,进一步加强示范工程建设,今年实现全州48个乡镇(街道)、126个村(社)达标。全面推进POS机的安装,满足农村居民不出村即可缴费、领取待遇的需求。切实规范生存认证,认证率达到100%。认真研究新老农保政策衔接、城乡居保之间融合衔接问题,力争年底前实现政策对接。

(三)切实规范基础管理工作。

继续深入开展“服务质量工程”,全面加强业务经办、基金财务、数据质量、内部控制等各项基础工作。一是继续开展基金管理和业务经办大检查,指导县(市)开展基金管理和业务经办深度自检自查,规范业务经办,推动县(市)工作平衡开展,促进基金和经办管理水平的稳步提升。二是统一参保人员档案审核标准,研究制定《延边州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对在职参保人员审档确认业务操作的意见》,促进业务经办的精细化。三是继续推进县(市)机关档案管理“示范级”工作,州本级、图们、安图达到“优秀级”标准,汪清达到“示范级”标准。四是认真做好内部控制工作。结合实际,对主要业务风险点实行分类管理,全面应用“综合柜员业务内部控制系统”,切实执行业务经办环节的事后审计监督。五是全面实施“数据质量提升”计划。总结三个试点县(市)的经验,完善“在职影像档案系统”,形成具体的操作办法,在全州推广。

(四)深入推进“信息化”建设。

继续优化完善信息化“三个系统”建设、“三个平台”建设,重点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网上业务经办和社区管理系统各项功能,扩大试点范围,全面组织实施。根据业务需求和各县(市)经办实际,州暨县(市)局开发应用门户网站,并研究探索网上查询和网上业务经办等便民服务方式。同时积极配合省局有序推进全省数据大集中试点工作,妥善做好延边数据分中心的建设工作,重点是硬件平台搭建和全省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升级的试点应用。

(五)构建新型经办服务格局。

各县(市)局要扎实有序实施“综合柜员制”经办模式,州局加大指导推动力度,认真总结经验和问题,着力优化完善柜员经办流程,重点推进柜员量化考核机制、奖励机制,分批次开展柜员培训工作,进一步细化柜员权限,逐步过渡到一体化经办模式,实现真正意义的“一站式”办结,构建“以信息化为支撑,服务方式多样化、管理服务一体化”的新型经办服务格局。

(六)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充分利用“作风建设年”和“双十”、“双百”争创活动的有效载体,组织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类别的培训活动,形成全方位立体化培训的工作格局。州暨县(市)局要编制“处(室)职能及人员岗位工作职责”,扎实开展参公人员岗位绩效考评工作,建立素质建设的长效机制。在全州系统内弘扬“清廉、敬业、和谐、务实、创新、学习”六种风气,大力提倡“三少三多”(要少应酬、多做事;要少务虚、多务实;要少报喜、多报忧),弘扬敬业精神,规范职业行为,强化责任意识,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全会精神,紧密结合经办工作实际,切实加强政行风和党风廉政建设。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纪律规定》,“二十条”要面向社区、进厅上墙,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重点加大互检互学、明察暗访工作力度,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力争保持住行风测评位次靠前的好成绩,更好地促进政行风建设工作。

 

                  

 2013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