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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延边州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4-03-17    点击数:
 2013年延边州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州局党组的领导下,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以及2014年主要工作。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省、州政府的工作要求,我局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由近及远、全面清理、分级编制、各负其责”的原则,认真清理了本部门政府信息。结合全州社会保险经办工作实际,依托有关载体,认真梳理,及时上报信息。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

延边州社会保险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成立了由徐文峰局长任组长,马凤君、安青山、许美仙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确定局办公室具体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组织编制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制订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局纪检监察室负责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投诉;其它各相关处(室)结合本处(室)业务职责范围予以配合。形成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局办公室牵头主抓、纪检监察室监督检查、其它各处(室)各负其责积极予以配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科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认真学习中央、省、州有关信息公开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编制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有关工作。局机关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条例》知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义、要求、运作方式作了具体讲述,增强了机关同志自觉公开的意识。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局领导十分重视,选派具体承办人员参加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接受业务指导,确保按要求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13年末,我局公开目录,共涉及6大类,累计产生信息目录98条,经州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批准,及时在州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

(三)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延边州社会保险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设,结合实际,组织制定各项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程序,完善政府信息的审核机制、建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监督检查制度建立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具体工作流程,明确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发布程序及时限等,确保政府信息发布和公开申请的受理、办理工作规范、有序,有效地保证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运行。此外制定了《延边州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门户网站发布审核制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办公室审核机制,切行落实了保密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截至20131231日,本局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为87条。

(二)公开的内容

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当前百姓关注的热点、焦点,围绕离退休人员提高待遇、参保人员连续缴费政策、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等工作重点,整理形成通俗易懂的材料上传。2013年,在全部公开信息中,州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布26条,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布信息59条,其他载体公布信息2条。截至2013年末,州政府信息公开网累计公布信息98条,机构职能类信息15条,占15.4%;政策法规类信息53条,占54.1%;重大政务及社会管理类信息10条,占10.2%;政务动态类信息12条,占12.2%;规章制度类信息7条,占7.1%;承诺事项类信息1条,占1.0%

(三)公开的形式

1.网上公开发布政府信息数量

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信息26条。

2.通过互联网络对外发布信息

我局开发建设了延边州社会保险局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政策信息及工作动态,公开发布信息59条。网站为各县(市)预留了相应的栏目信息,各县(市)利用这个门户网站,积极上报相关信息,发布广大参保人员关注的社会保险信息。

3.全年召开新闻发布会次数,发布信息数量。信息发布的主要内容和范围。(本部门未召开新闻发布会)

4.其他形式,通过报纸媒体发布信息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本部门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请情况(本部门未发生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请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本部门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六、2014年主要工作

一是加强扩面征缴工作。2014年,养老保险工作继续承受调待、增加做实、确保发放三方面的压力,扩面征缴任务仍然繁重,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充分利用社保补贴政策拉动参保人员续保缴费积极性;贯彻落实好《关于在城镇就业农村居民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3]21号)和《关于促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连续参保缴费有关政策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3]22号)两个文件精神,促进在城镇就业的农村居民积极参保,引导中断缴费参保人员及时缴费;按照2014年度《企业申报缴费基数承诺书》开展社会保险费专项稽核工作,重点是州内大型企业(厂、矿)、林业局,州属企业(烟草、烟叶、盐业、中石油)及2013年度核增缴费基数不到位的企(事)业单位,做到应收尽收。

二是持续推进“十百千示范工程”建设。继续扩大城乡居保覆盖面基础上,持续推进“城乡居保十百千”示范工程建设,完成三年总目标。切实规范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认证率达到100%

三是进一步规范基金管理和基础管理工作。结合2013年的检查结果,2014年将全面加强业务经办、基金财务、信息管理、档案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各项基础工作,指导县(市)局做好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深入开展基金管理和经办业务大检查。继续推进县(市)机关档案管理“示范级”、“优秀级”申报评审工作。此外按照省局的要求,有序推进城乡居保影像档案管理工作。

四是扎实推进信息化建设。优化完善信息化“三个系统”建设、“三个平台”建设,按照省局要求有序推进全省数据大集中工作,积极配合省局做好全省数据灾备中心建设和信息系统升级过程中的数据迁移工作。

五是做好厂办大集体改革职工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工作。按照我州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方案要求,做好厂办大集体改革相关政策解释工作,把握好参与改革的企业和职工身份的复核确认,有序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职工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工作

六是优化完善“综合柜员制”经办模式。不断总结和完善“综合柜员制”经办模式在推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结合依托全省升级后的信息系统和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综合柜员制服务方式。

七是全面推广“在职影像档案管理系统”。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依托“在职影像档案系统”操作手册和操作流程,在全州全面开展基础数据清理工作。

八是全面提升系统自身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加强职工队伍建设。扎实开展本机关年度参公管理岗位绩效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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