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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29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公布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的通知》规定,现公布2022年度延边州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延边州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有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要点、明确任务分工,严格做好社保经办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能,助力政策落地见效,为全州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时公开国家和省关于社会保险降费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等重大政策、本单位社保基金预算、部门预决算、公开招聘等信息。本年度共在延边州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公开发布本部门文件8件,公开工作动态22件;共在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务信息23件;共在传统媒体(电视、广播、报纸等)公开政务信息10件;以文字、视频、广播等形式开展社保政策解读6次;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回应关切28次;通过门户网站回应群众留言17次。全年未发布规范性文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共承接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已按照规定及时受理和答复。
    (三)切实加强组织管理。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召开会议讨论政务公开事宜。《2022 年全州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延州政公组﹝2022﹞1号)下发后,局党组在局务会议上研究部署了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10月末,主要领导听取了《延边州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并要求持续抓好日常工作和年度报告撰写工作。2022年第三季度,我局通过开展“全员学业务、全面强素质”培训活动,面向一般经办人员普及了政务公开和公文写作知识。全年内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和分管领导均无变动,人员配置保持稳定。
    (四)严格履行公开程序。2022年,我局通过制定《延边州社会保险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延州社保[2022]13号),明确了信息宣传工作的责任分工、队伍建设、审核流程和内容要求和考核标准,为做好全系统信息宣传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制度支撑。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认真履行信息发布审批备案手续,把好发布信息的政治关、政策关、法律关、舆情关、文字关,确保舆论宣传准确、规范、安全。
    (五)加强公开平台维护。2022年,我局主要以日常监管和自查自纠相结合的工作方式,确保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一是信息准确情况,检查了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历史数据(含正文、摘要、附件等)中是否存在错敏词、个人信息泄露、严重表述错误等情况;二是发布频率情况,检查了是否存在2周以上无更新,疑似“僵尸”“空壳”“睡眠”的问题;三是链接可用情况,检查了相关链接页面能否正常访问,是否存在错链、暗链、空白界面问题,指导个别县(市)局提请运维解决链接失效的问题;四是数据更新情况,自查了是否准确公开“单位信息”、“机构职能”、“内设机构”、“咨询热线”等内容,解决了州本级和个别县(市)局的门户网站“咨询热线”栏目更新不及时的问题;五是互动回应情况,对门户网站“互动平台”栏目进行维护,及时处理咨询信件,确保政务咨询、调查征集栏目活动正常开展。经过反复自查整改,2022年度我局政务公开网站、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运行良好,不存在错敏字、内容不规范、互动回应差、更新不及时、泄露个人隐私等问题。
    (六)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除在政务公开网站、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渠道公开社会保险助企纾困政策外,我局为确保政策落实落地,专门成立服务企业宣传报道组,利用社保服务大厅、电台广播、报纸期刊、电话点对点通知等多种方式,让企业全面知晓社保惠企政策。各县(市)社保局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惠企政策宣传。2022年以来,全州社保系统采用数据比对和“告知承诺制”办理模式,实现业务全程“免申报、零跑腿、速发放”,让政策红利在最短时间内直惠企业主体。全州共计落实各项惠企惠民政策资金7.5亿元,惠及企业10620户。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还比较单一,不够丰富。主要表现在文字、图片解说多,短视频特别是直播少,对社保政策传播和实际效果有一定影响。二是工作人员对新的传播手段、新媒体的学习还不够,制作应用能力需要不断提升。针对以上情况,我局将在2023年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加强工作人员专业培训,强化新媒体传播手段的运用,不断增强政策解读的时效性、针对性,让全州参保群众更好理解享受社保政策,让政策真正发挥效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延边州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2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