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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5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公布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的通知》规定,现公布2023年度延边州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省社保局党组和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延边州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社会保险工作实际,积极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使公众获取社会保险相关信息的途径更加便捷,与群众的沟通渠道更加畅通,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时公开国家和省关于社会保险助企纾困政策、本单位社保基金预算、部门预决算、公开招聘等信息。本年度共在延边州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公开发布本部门文件3件、遴选及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和结果公示2件、政府购买服务及项目评审费用公示3件、财政预决算6件、转发省厅、省局政策文件3件;共在微信公众号发布工作动态34件、转发各类政策法规、经办指南等21件;共在传统媒体(电视、广播、报纸公开政务信息2件;以文字、视频、广播等形式开展社保政策解读3次;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回复咨询59件,通过门户网站回复咨询9件。全年未发布规范性文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共承接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已按照规定及时受理和答复。

    (三)切实加强组织管理。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召开会议讨论政务公开工作相关事宜,召开专题会议上研究部署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求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持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全年内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未发生变动,确保人员配置保持稳定。

(四)严格履行公开程序。严格执行《延边州社会保险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延州社保[2022]13号),明确了信息宣传工作的责任分工、队伍建设、审核流程和内容要求和考核标准,为做好全系统信息宣传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制度支撑。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认真履行信息发布审批备案手续,把好发布信息的政治关、政策关、法律关、舆情关、文字关,确保舆论宣传准确、规范、安全。

(五)加强公开平台维护。2023年,我局主要以日常监管和自查自纠相结合的工作方式,确保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一是信息准确情况,检查了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历史数据(含正文、摘要、附件等)中是否存在错敏词、个人信息泄露、严重表述错误等情况;二是发布频率情况,检查了是否存在2周以上无更新,疑似“僵尸”“空壳”“睡眠”的问题;三是链接可用情况,检查了相关链接页面能否正常访问,是否存在错链、暗链、空白界面问题,指导个别县(市)局提请运维解决链接失效的问题;四是数据更新情况,自查了是否准确公开“单位信息”、“机构职能”、“内设机构”、“咨询热线”等内容,解决了州本级和个别县(市)局的门户网站“咨询热线”栏目更新不及时的问题;五是互动回应情况,对门户网站“互动平台”栏目进行维护,及时处理咨询信件,确保政务咨询、调查征集栏目活动正常开展。经过反复自查整改,2023年度我局政务公开网站、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运行良好,不存在错敏字、内容不规范、互动回应差、更新不及时、泄露个人隐私等问题。

(六)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除在政务公开网站、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渠道公开社会保险助企纾困政策外,我局于2023年10月与全国社保系统同步开展“社保服务进万家”活动,活动期间,全州社保系统共派出宣讲人员700余人次,走进20个社区、17个乡村、65家企业、8所学校以及农贸市场、大型商超、车站、广场等18余个公共场所,开展了32场宣讲和7场座谈等大型集中宣传活动,发放传单、折页、手册8300余份,参与群众达6500余人次。通过广泛宣传社会保险相关政策,有力推动《社会保险经办条例》贯彻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除办公室外,其他科室工作人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形式单一,公开内容质量有待提升。改进措施一要组织业务培训,开展工作检查,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二要加强学习宣传。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学习《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条例》宣传效果,加强全局干部职工的学习,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氛围。三要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发布机制,重点做好保密审查和敏感信息的审查。探索建立社会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举报受理制度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延边州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3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