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工作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施行是推进阳光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是保持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国税事业发展、规范税收执法、提高税务部门服务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2010年,在州政府和吉林省国家税务局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延边州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州各级国税机关围绕目标任务,采取有效措施,从准备布置到宣传培训、从理顺关系到组织实施,循序渐进,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情况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全系统规范有序开展,各级国税机关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进一步明确了其职责。州局机关为明确各处(室)的职责,专门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分工表,使各单位的职责一目了然。各地在机构改革之后,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标准、形式和要求等,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公开目录、指南及相关制度建设情况
我州各级国税机关紧紧围绕工作落实、监督考评、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工作要求建章立制。按照《条例》要求,结合税收工作实际,认真对涉及税收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一是各地根据《延边州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延边州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都相应的规范、公布了本地区的指南和目录。二是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制定了《延边州国家税务局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全州统一口径,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上述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工作职责、程序标准和主要内容,规范了公开信息的收集、审查、发布程序。
(三)基础工作开展情况
1.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要求全系统组织干部学习《条例》,部署贯彻落实施行《条例》有关工作,要求深刻认识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要求,确保《条例》的顺利实施。通过全州办公室工作会议采取以会带训的形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培训。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培训,广大税务干部进一步掌握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目的与要求,明确了工作任务和目标,增强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工作。一年来,根据总局及省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全系统采取灵活多样、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进行公开。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网站、报纸、上街宣传等多种形式公开,丰富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以利于人民群众及时完整地获取属于正常公开范围的各类涉税信息。
3.各地都建立信息报送制度,通过定期通报、督查督办、重大事项专报、季度报告、年终总结等形式确保制度落实到位。日常工作中,都能采用月度统计、年度报告、工作信息等形式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及时上报。
(四)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税收工作的特点,明确要求各级国税机关根据实际,设置信息公开管理窗口、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场所、设施,为社会各界和纳税人获取信息提供便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条例》实施以来,全州各级国税机关按照《条例》的规定,根据《延边州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基本内容涵盖了税务部门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向社会公开了各级国税机关的基本情况、领导介绍等基础信息;公开各级国税机关的工作动态、计划总结、税收调研、党风廉政建设、国税文化建设等工作信息;公开办税程序、办税地点、征收管理、行政审批事项、税收稽查知识、代开发票收费标准、欠税公告、纳税企业信用等级公告、国际税收知识等纳税服务信息;公开最新的政策法规和优惠政策等政策法规。截至2010年底,全系统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0余条。
(二)主动公开的形式及相关渠道
一是通过12366税务咨询电话进行涉税信息公开。二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对网上政府信息公开栏进行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设置。三是加强基层税务机关纳税服务厅政府信息公开栏建设。 四是加强了服务窗口建设,规范、简化办税程序,制作便民宣传资料,认真落实窗口服务责任制。五是通过新闻媒体向全社会进行涉税信息公开。六是通过各级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涉税信息。
截止2010年底,在延边州国税局网站共发布各类涉税信息300余条,在延边日报、延边晨报等新闻媒体发布涉税信息200余条。各地报纸、电视电台、政府网站、服务厅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公开600余条。
(三)主动公开的特点及重点
《条例》的实施,既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和统一提供了法律保障,也对公开的内容和标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国税机关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对具有相对稳定性或经常性的涉税事项作到长期公开,阶段性事项定期公开,临时性事项随时公开。公开以社会公众、纳税人关注的涉税事项为重点,不断丰富和拓展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取得了良好效果。一是重点公开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二是重点公开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规定。三是重点公开税收执法规定。四是重点公开纳税人普遍关心的税收热点问题。
特点是做到 “五个结合”。一是把政府信息公开与目标考核相结合;二是把政府信息公开与社会服务承诺相结合;三是把政府信息公开与开展行风评议相结合;四是把政府信息公开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五是把政府信息公开与开展长效的税收宣传相结合。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在全面做好主动公开工作的基础上,为满足纳税人需求,各级国税机关做到“三个明确”:一是明确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公开后可能导致个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信息、内部研究讨论或审议过程中的信息、公开后可能影响税收调查取证和检查等税收执法活动的等类信息,明确规定不予公开。二是明确申请受理后的办理流程。依申请事项经过职能部门初审后,能当场答复的要当场答复,当场不能答复的要转至相关职能部门或下级单位办理。同时明确各部门办理的要求和时限,做到事事按程序、件件有答复。三是明确受理部门需承担的责任。对纳税人提出的公开申请,不依法履行公开义务、审核把关不严、不按规定程序进行办理的,由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到目前为止,全系统尚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2010年,全系统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0年,我州各级国税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有了新的进展,但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公开形式、公开时效性、便民措施需要进一步提高。主要是:贴近社会需求,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程度还需进一步加强;《条例》的宣传教育有待加强,大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
2011年,全州各级国税机关将继续按照总局和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工作。二是创新工作思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途径,加大网站建设,完善工作平台建设。三是进一步健全机制,强化纪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之中。
延边州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