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以及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实施《条例》的要求,规范公开程序、完善公开内容、明确公开重点、创新公开形式,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及时性和准确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检查考核作为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落实的关键,全面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始终,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项目、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进一步细化和量化,坚持日常检查经常化、专项检查制度化。重点突出五个方面考核:一是考核基层单位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情况:主要考核各单位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检查监督和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以及政务公开组织机构和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情况;二是考核部门职责和管理权限的公开情况:主要考核部门职责、内部机构设置和窗口服务的公开情况;三是考核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的公开情况:主要考核各单位重要工作的公开情况、服务质量及纳税人满意程度、办税大厅岗位设置情况、涉税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公开情况、办税程序步骤公开情况、办事时限和办事结果的公开情况、纳税定额公开等情况、服务承诺的践诺情况、便民措施的执行情况、工作纪律和廉政勤政制度及违规违纪行为的追究处理公开情况;四是考核各项监督制度的落实情况:主要考核组织监督、专门机构监督、纳税人监督的作用发挥情况以及责任追究情况。五是考核政务公开的效果,确保达到机关作风明显改善,纳税人投诉或投诉次数明显下降。
(二)基础工作开展情况
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的具体制度,重点建立了新闻发布、社会公示、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项工作制度,明确了各项制度的适用范围、内容要求等,除依法免于公开的信息外,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为纳税人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做了承诺,向社会公布了监督举报方式。我们在丰富政务公开内容的同时,本着全方位、多层次的政务公开原则,注重强化载体,不断拓宽政务公开形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持续推进税务信息公开,着力优化纳税服务。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依法不予公开以外,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通过各种便于纳税人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全面公开,实现办税事项公开透明,使得征纳双方沟通渠道更加畅通,同时增强了广大国税干部依法征税、规范行政的意识,也切实保障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降低了纳税成本,密切了征纳关系。
(一)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
全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累计800余条,其中政策法规信息400条。
(二)主动公开的形式及相关渠道
一是通过税务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延边州国税局门户网站及网上办税服务和政务公开、税收宣传等相结合的主要平台,为社会公众和纳税人提供办税服务和信息服务。2016年累计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600条,其他途径50条。
二是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政务公开。各级国税机关利用本级新闻媒体发布新近出台的税收政策、法规,发布和公告涉税事项,解答纳税人在实际税务办理过程中涉及的疑点、难点问题。2016年我局共计在各类报刊发布信息150条。
三是通过办税服务厅中的触摸屏查询系统、办税指南、涉税公示公告栏、大屏幕显示器等设施,向纳税人公开各项税收政策法规、制度、办法和流程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部门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本部门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本部门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六、主要问题和下一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2016年,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不规范;部分单位监督检查不到位;公开的形式、公开的时效性等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等。
下阶段,我局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继续拓展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渠道;二是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三是推动信用信息公开;四是加强内部管理信息公开;五是加大对基层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