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延边州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信息公开制度和队伍建设等方面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七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延边州税务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延边州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电话:0433-8155097,邮编:133000,地址:延吉市天池路2577号。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8年,在延边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工作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我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2018年,我局在延边州政务公开网公开政府信息100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300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50条。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和防风险工作大局,取得较好的成效。
(一)健全完善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州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州长负总责,确定一位副州长分管,政府秘书长主抓,建立了政务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汇总情况、研究思路、部署工作、推进落实。各县(市)、各部门也将政务公开纳入工作日程,确定分管领导,明确责任部门,切实做好组织推动、指导监督、督促检查,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进展顺畅、取得实效。
(一)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方面
我局通过门户网站等渠道,围绕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以及税收优惠政策开展专题宣传,并在各办税服务厅张贴各类宣传海报,有效地宣传政策信息,拓展宣传覆盖面,帮助市场主体将各类税收优惠政策用好用足。
(二)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方面
我局在州局门户网站及全系统各级办税服务厅对办税指南信息进行公示,明确征收范围、征收标准、征收方式、优惠政策,并对审批事项的名称、申请条件、报送资料、基本流程、基本规范、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电话进行公示,同时附带所需报送材料的标准模板和填报示例,进一步降低纳税人学习成本,提高办事效率,给纳税人办税带来极大便利。
(三)推进税制改革信息公开方面
我局在门户网站进行信息公开,方便社会公众查阅相关信息,随时接受监督。 通过州内主流媒体展示我州税务部门在助力征管体制改革等方面的成果,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四)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制
2018年,我局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对州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并及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的小组成员及相关信息在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
(五)强化政务公开教育和培训方面
为了进一步提高全系统各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提升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积极参加省局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网络教育培训,有力地增强了政务公开人员的业务能力与水平。
(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管理方面
我局严格按照总局、省局门户网站管理的有关要求,持续提升政府网站的管理能力,2018年度网站运行稳定,积极做好各有关栏目的更新,为纳税人提供了便捷顺畅的信息获取平台。
(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为了进一步拓宽纳税人申请信息公开的渠道,保障信息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我局通过州政务公开网、州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电话、实体受理等方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接受和答复工作,及时办结各类依申请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延边州税务局本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00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300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50条。在回应政府信息解读方面,全年共回应公众关注热点10次,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2次,微信回应事件21次,其他方式回应事件74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延边州税务局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机制,完善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流程图、申请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依申请公开指南和目录,并在网上公开,认真受理、办理依申请公开。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延边州税务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对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个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信息;系统内部研究、讨论或审议过程中的信息;内部文件;公开后可能影响税收调查、取证和检查等税收执法活动的信息以及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禁止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做到不予公开。
四、行政复议及诉讼情况
2018年,延边州税务局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对相关信息进行发布,没有因为公布信息不及时而造成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也没有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2018年,全州税务系统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信息公开制度和队伍建设等方面情况
《要点》和《意见》下发后,我局逐条学习了文件精神,结合省局工作要求,明确了相关内容的任务、目标、责任部门和有关要求,并在州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中予以公开。
七、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延边州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离省局和州委州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务公开的方式和方法还有待丰富等。
(二)改进措施。2018年,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规范政务公开行为,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进行政务公开,进一步拓展覆盖面,进一步加大网上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健全机制,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二是加大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三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引导纳税人关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参与税收工作管理,不断推动延边州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四是注意收集和了解社情民意,及时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实际工作情况,以便民利民为根本宗旨,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充分、有效地发挥好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社会公众的重要作用。五是进一步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制定政务舆情回应工作预案,明确主体、把握重点,健全政务舆情收集、回应、处理机制,发布权威信息,做好舆论引导。六是加大全州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集中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确保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国家税务总局延边州税务局
2019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