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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气象局2013年度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2014-01-08    点击数:
 延边州气象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以及主要问题和2014年主要工作计划。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3年,州气象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工作职能特点,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为了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主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内设处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同时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场所,确定了一名兼职工作人员,并确定由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具体事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题会议,严格按照《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相关要求,推进、指导和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学习保证。

(二)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建立预先审查制度。把政府信息能否公开、怎样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公开时限等,作为审查内容。通过预先审查,严格控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准确把握气象工作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避免出现信息公开“失控”现象。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建立主动公开制度。对应当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积极落实年度工作报告制度。

(三)畅通公开渠道、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一是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指南的编制工作。参照州里下发的《延边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列入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各类事项进行逐项审核,明确合法授权依据,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向社会公开。二是规范和重塑信息公开的业务流程。按照州政府有关要求,尽量减少工作环节,明确办事时限,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三是发挥局政务公开栏、州内有关新闻媒体、州气象局门户网站的作用,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主动公开有关政府信息。

(四)加强监督考核,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保障。设立了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举报电话和意见信箱,建立评议考核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机关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考核标准,定期考评检查。加强气象部门行风建设,自觉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部门行风评议的范围,接受人民群众评议,坚决杜绝应公开而不公开、内容不实、违反程序和时限规定等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涉及的内容。

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将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公文法规、执法依据、行政许可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等内容做了详细地说明,主动公开。累计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形式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106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坚持局政务公开栏、州气象局网站并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在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等相关科室设立信息公开点,公开办事流程、办公时间、法律依据、办理服务事项等,我局定于每个月月初的第三个工作日定期举行一次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天气信息,同时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累计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信息发布的主要内容为每月的天气趋势预测,发布范围为面向全州各大新闻媒体。充分利用延边气象信息网、州政府门户网站、延边信息港等网站、延边日报、延边晨报、广播、电视等相关媒体,加大对政务信息、工作动态的提报力度,将气象部门相关信息广泛向社会公布。

三、依申请公共政府信息情况

本部门未发生依申请公共政府信息情况。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请情况

本部门未发生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请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本部门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六、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重点抓好基础业务

进一步完善综合观测业务体系,狠抓基础业务,包括地面测报、天气预报、农业气象监测,提高业务质量;不断完善相关奖惩机制,加大业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综合应用各种观测资料、技术和方法制作各种时效天气预报产品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气象预报预测准确率。

(二)重点做好汛期气象服务工作

一是加强汛期应急值守,与国土、水利、林业、交通等部门加强信息共享、联动响应工作。二是加强灾害性天气事件的监测、会商分析、预报和趋势预测工作。三是加大灾情收集和上报和评估力度,加强各类重大气象服务和重要天气过程预报总结工作。

(三)重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极端重要的位置,加强对防雷安全、氢气球管理、人工影响天气、消防等领域的隐患排查,做好隐患排查整改方案和应急预案,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四)重点做好人工影响天气工作

全力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谋划好全州人影事业发展规划,加强人影管理规范化、法制化建设;严守人影作业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强化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作业设备,认真做好每次作业,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五)重点做好公共气象服务

开展专项气象保障服务,进一步提高气象服务的敏感性、主动性、及时性和针对性,通过手机短信、12121电话、电视、报纸、网络、大喇叭、显示屏、微博等多种途径发布气象信息;做好重大节日、庆典、赛会活动气象服务。

(六)重点做好气象为“三农”服务工作

在气象为农服务两个体系建设上有新进展,在“三农”气象服务手段上有新突破,在关键农情、节气,开展农业气象观测和预报服务,继续开展为专业农场和种养殖大户的气象服务,逐步扩大覆盖面;全面启动乡镇气象工作站和村屯气象服务站运行,气象服务向农村最基层延伸;做好气象“三级服务平台”的应用和推广工作,提高气象服务水平。

(七)重点做好推进气象依法行政

一是加强对施放气球、防雷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二是继续做好防雷设施检测和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施工监督、竣工验收工作。三是继续做好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四是继续做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吉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延边州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落实工作。五是依照现有的气象法律法规,尽早研究出台《延边州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实施细则》和《延边州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推动县(市)政府出台气象社会管理的政策文件,保证气候可行性论证和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等工作在我州的有效推进。

(八)重点做好项目建设工作

完成延吉新一代天气雷达项目内部装修工作,争取早日投入使用;与州政府应急办合作,完成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延边分系统建设项目的立项和前期建设工作;加快推进汪清县天气雷达项目建设。

(九)重点做好基层台站综合改革工作

按照《延边州县级气象机构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基层台站综合改革工作。

 

                       延边州气象局

                     201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