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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气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2019-01-15    点击数:
 延边州气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本报告包括“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6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181231日,电子版通过延边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全文下载。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8年,延边州气象局严格按照上级部署,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将“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工作流程,认真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通过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强化工作举措,拓展公开方式,丰富公开内容等方式确保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全面。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主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内设机构负责人任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定了办公室和法规处2名兼职工作人员,并由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具体事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题会议,局务会议和局长办公会对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事宜进行研究,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预先审查制度。通过预先审查,严格控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准确把握气象工作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避免出现信息公开“失控”现象。建立健全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完善主动公开制度。对应当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积极落实年度工作报告制度。

  三是畅通公开渠道、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年内召开4次新闻发布会,通过新闻媒体将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对列入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各类事项进行逐项审核,明确合法授权依据,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向社会公开。发挥政务大厅窗口、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州内有关新闻媒体的作用,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主动公开有关政府信息。

  四是加强行政审批、财务事项、人事事项和业务规范的公开力度。切实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公开。针对正在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编制并发布了服务指南,公开了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注意事项等内容,并依据审批事项的调整、政府提高审批时效的要求,对服务指南进行动态完善。加大部门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力度。按照财政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扩展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切实做好气象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加强人事管理信息公开。做好气象部门干部任前公示、人事任免、团组公务出国(境)公示,及时地公开气象部门录用、招聘等有关信息。

  五是加强监督考核,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保障。设立了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举报电话(纪检组:8015806、党办:8015832)和意见信箱,建立评议考核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机关年度考核和对县市气象局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考核标准,定期考评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涉及的内容。

  及时发布气象应急管理、业务规范、政策法规、执法情况、社会管理情况、执法依据、行政许可事项等内容做了详细地说明,主动公开。州局本级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形式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87条,八个县市局公开信息456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坚持政务大厅政务窗口、网站政务公开栏、州气象局网站并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在我局一楼大厅设立信息公开点,公开办事流程、办公时间、法律依据、办理服务事项等,州局本级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主要领导参加在线访谈1次,发布气象部门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务信息,同时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

  三、依申请公共政府信息情况

  本部门发生1个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为《延边州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文件,已经按规定时间和方式进行了答复,申请人满意。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请情况

  本部门未发生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请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本部门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六、2019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深入推进以信息化为基础,以“智慧气象”为标志的气象现代化建设。

  (二)稳步推进气象改革,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三)全力推进气象科技创新工作。

  (四)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五)全力落实好政府信息“一张网”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