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2016年延边州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12-31    点击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以及2017年主要工作。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6年,州统计局认真贯彻实施《条例》,以加强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率、增强工作透明度、强化监督制约为目标,以公开、便民、勤政、廉洁、高效为基本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促进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工作逐步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一是健全机构。成立延边州统计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1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日常工作。

  二是完善制度。根据《条例》的要求,结合我局的实际,制定和完善了《延边州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延边州统计局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等。

  三是强化责任。对政务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人员制订了相应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等,并要求工作人员要认真听取公众评议,积极吸纳公众建议和意见,不断提高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加强载体。重点对《统计年鉴》、《统计公报》、《延边统计月报》、《延边统计概要》、《全国少数民族自治州统计汇编》等纸介质载体,在内容、版面等方面进行了较大幅度的改进和完善,使其更加方便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查阅、使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截止到2016年 12月 31日,本部门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共及78条(次)。

  (二)公开的内容

  在全部公开信息中,涉及各类规划、计划及其完成情况的信息78条(次),占10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部门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本部门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本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未设置收费项目。

  六、主要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公开信息还不能够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

  改进措施:将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并做到及时公开,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

 

 

                         2017年1月3